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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20-0032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0-12-01
责任部门: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12-01
名 称: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降低黄沙古渡原生态旅游景区门票及观光车价格》的通知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降低黄沙古渡原生态旅游景区门票及观光车价格》的通知

宁夏黄沙古渡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增强居民消费意愿,释放旅游消费需求,加快发展我区全域旅游,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568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宁发改价格〔2019〕235号)文件精神,经成本测算研究,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门票价格

黄沙古渡原生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降低为:30元/人·次。

二、观光车收费

观光车单行路线票价为:15元/人·次。

三、门票优惠政策

1、对游览参观景区的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儿童,集体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大中小学生,老年人,残障人士,医护人员,记者,消防人员,军烈属,现役军人家属和退役军人持“拥军优属卡”,退伍证及有效证件免门票及其他符合免票条件的人员凭有效证件实行免门票。

2、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凭有效证件实行半价门票。

3、对10人以上的团队可以实行优惠门票价格。

四、明码标价公示制度

景区接到本通知后,要严格执行降价标准,并及时在售票窗口等显著位置公示降价后的门票价格(含优惠票价、优惠对象、优惠条件),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价格主管部门监督。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原银川市物价局对该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同时废止。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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