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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20-0032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0-12-02
责任部门: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12-02
名 称: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国网银川供电公司:

现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宁发改价格(管理)〔2020〕779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宁发改价格(管理)〔2020〕779号)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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