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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21-0003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1-02-20
责任部门: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2-20
名 称:银川市发改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银川市发改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0年,银川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安排部署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力做好行政执法、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以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市发改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扎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经济工作、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2.根据机关人事变动实际,及时调整市发改委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确定“一把手”为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建立了领导重视,带头履职,各科室、中心团结协作,全委上下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见效。

3.根据全市法治工作部署,结合发改实际,制定《银川市发改委2020年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银川市发改委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分工,严格工作要求,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一级抓一级,逐项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建立健全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为我委法律顾问,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法律事务的相关事项均由律师提出法制审核意见。今年以来,先后就防疫物资采购、重大规划编制、技术咨询服务等合同文本,以及新制定规范性文件、新修订权责清单、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文件请我委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

2.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备案程序。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通过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座谈会、组织听证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规范性文件提交会议审查前必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布;并在规定时限报法制机构备案。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配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由我委起草的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上报市委、市政府研究。

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和《银川市发改委“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和程序。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涉及广大群众民生的问题,认真咨询专家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把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等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经全体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积极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

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编制《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向社会公布我委信息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受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依法依规做好发改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5件,全部严格根据相关制度规定按时办结。

5.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根据机构改革实际,积极协调各责任科室对市发改委现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调整,经委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并报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审核。调整后,我委保留行政权力事项21项,已及时在市发改委网站进行公示。

(三)落实“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建立健全制度。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政府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结果的决定》(银政发〔2020〕70号),权责清单调整后,市发改委新增供电、用电等领域行政处罚职能。为切实做好后续行政执法工作,我委对照银川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起草印发了银川市发改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银发改发〔2020〕215号),从适用范围、适用对象、执行原则、具体执行流程、要求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2.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公开。在市发改委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对发改委的机构职能、重点工作、权责清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强执法人员信息公开。编制《银川市发改委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表》,对我委行政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执法类别、证件有效期等信息在市发改委网站进行公示。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发布《银川市发改委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定并严格执行《银川市发改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流程跟踪记录,明确以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为主要记录方式,并提出具体实施流程;对行政执法记录归档保存的工作流程、保存形式和期限等予以明确规定,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流程清晰、行为规范、档案齐全。

4.严格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我委设置体改法规监察科,安排兼职法制工作人员1名,负责机关日常法治工作的协调落实,协助相关科室做好日常法制审核工作。聘请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作为市发改委法律顾问,对由我委查办的各类执法案件,特别是具有重大影响、公众关注度较高、有争议的以及涉及司法移送案件,全部依法由法律顾问提出合法性意见,协助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既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又较好地规避了执法风险,有效降低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发生率,确保把每个案子办成铁案,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5.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按照市司法局有关要求,我委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清理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审验工作,2020年,我委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年度审验合格28人,新申领执法证件2人,根据机构改革和工作实际换发执法证件1人。

6.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及时制定《银川市发改委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由委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对照整治重点,结合2018年以来涉及我委的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曝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上级机关督查督办、巡视巡察、专项检查等发现问题,以及工作开展实际,全面梳理,深入剖析,自查出3条存在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专项整治整改清单》,按期落实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员法治意识能力

1.严格落实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制定《银川市发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政治理论学习方案》《银川市发改委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党史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及民族宗教政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的政治、经济、文化、改革等各方面知识,以及区、市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党员干部年度学习重点内容,强化日常学习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注重日常学法,提升法律素养,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注重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制定《银川市发改委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坚持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全委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观看网络庭审直播、民法典专题片、禁毒警示教育片等,有效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行政执法能力;按要求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积极参加“保密法”“草原普法”“非法集资”等专题法律知识竞赛,并按时完成本年度无纸化学法考试工作,参考率和及格率达到100%。

3.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银川市发改委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制定《银川市发改委2020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方案》《银川市发改委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银川市2020年节能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实施方案》等专题法治宣传方案,积极开展今冬明春禁毒“百日会战”“6.14信用关爱日”“11.9消防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以及节能宣传周、禁毒宣传月等重要节点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多次利用干部下基层、机关党建活动等契机,到委对口扶贫帮扶点和党建结对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其中,我委“助力乡村振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志愿服务暨禁毒宣传活动,得到市禁毒办的肯定,活动信息在“银川禁毒”微信公众号推广发布。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充分利用机关宣传阵地和发改委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宣传平台,通过制作专题展板、悬挂宣传海报、设置网站悬浮窗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绿色节能等专题法律知识,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市发改委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科学决策机制和制度建设仍需加强和完善,依法决策的意识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夯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离上级的主要预期还有差距,在处理新政策与法律法规的衔接上能力还不足;法治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不够细致,法治宣传的方式、手段有待创新,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仍需扩大。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统筹谋划机关法治建设要点,全面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法治建设总体目标。一是压紧压实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制定单位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和学法计划并有序推进落实;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强化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市有关文件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六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根据全市统一要求,落实好“八五”普法开局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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