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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7-44903 | 发布日期: | 2017-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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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改委价格科 |
名 称: | 关于对银川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49号提案的答复 |
民革银川市委员会、马晓萍等七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银川市智能停车场建设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联合办理。我委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4月17日召开委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价格监管处汪小华、胡爱珍二位同志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深入基层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各相关单位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市发改委主任何建勃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停车场场地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方式确定每个停车场车位的数量
2015年11月为配合我市智慧城市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停车管理水平,银川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结合“互联网+停车场”模式,一期投资260余万元建设了“公共停车智能管理平台”,管理平台主要利用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对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场、商业配建等停车泊位的资源进行整合,建设全市停车资源的大数据平台,实现停车场信息采集发布、车位查询预定、停车诱导、在线缴费、电子支付以及远程监督管理等服务功能。
2016年,按国家要求我们及时停止征收“新华商圈停车场价格调节基金”,停征后各停车场用于上交的价格调节基金部分的资金要用于本停车场的电子计时收费系统建设。到2017年年底还没有安装电子计时收费系统的停车场,从200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新华商圈”停车场收费标准,按银川市社会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
今后,我们将和公安部门相互配合,要求银川市新建停车场必须上电子收费系统,逐步融入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在智慧城市数据平台和城市主要路口设立“停车诱导屏”显示车位信息,满足人们出行需求。
二、设置统一的免费停车时间,10分钟或20分钟
银川市社会停车场收费标准是1997年制定的,已不适合当前社会发展形势,我们已按国家和自治区“停车场收费标准规范意见”要求研究设定了免费停车时间。
目前我市商业网点设立地下停车场都设立了免费15分钟停车时间。
三、增加打印小票,便于群众监督
自2011年起,银川市城投公司管理的停车场收费人员就陆续配备使用POS机,可根据车辆进出时间打印电子收费小票。随着“停车智能管理平台”的建设,今后将逐步实现电子缴费系统,完全可以避免乱收费、乱涨价的现象,也解决了人工计时收费存在的漏洞和弊端。
四、建立银川市停车场信息平台
市政府委托银川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了“公共停车智能管理平台”,管理平台主要利用信息化的管理手段,逐步引导社会停车场将信息纳入“公共停车智能管理平台”,有效整合公共停车资源,实现交管部门与各公共停车场之间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市民出行提供方便快捷的停车信息服务,改善我市静态交通环境。
五、加大对立体停车场建设力度
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73万辆,并以每年两位数的速度增长,而全市仅11.4万个公共泊位,也就是说停车位的满足率不足17%。停车位严重不足,造成机动车非法停放、占道停放现象日益严重。为加快建设停车场步伐,市政府通过划拨土地等形式委托城投公司建设停车场,2016年建设公共停车场10处,解决停车泊位3300个;2017年拟建公共停车场8处,解决停车泊位1000个,由于土地问题没有解决,到现在为止无法开工建设。目前各单位正在积极协调推进。
联系人及电话: 汪小华 6888320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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