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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8-85901 | 发布日期: | 2018-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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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改委 |
名 称: | 关于报送申报2019年PPP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的紧急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编报2019年PPP项目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申报2019年PPP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请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PPP前期工作项目申报要求,抓紧组织梳理申报2019年PPP前期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突出重点支持方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9号)、《关于鼓励民间投资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7】2059号),前期工作资金重点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PPP项目,以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重点支持采用PPP模式规范有序盘活存量资产的项目,实现投资良性循环。
二、注重防范金融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地方隐性债务风险的部署,前期工作资金重点支持以使用者付费为主的的特许经营项目,科学论证涉及政府补贴的项目,审慎开展完全依赖财政支出的政府付费项目,降低PPP项目对政府付费的依赖。不得安排通过回购投资本金、承诺最低收益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的项目,严防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风险。
三、规范使用补助资金。严格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5】2860号)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5号令),确保资金按照程序申报,按规定用于重点区域或行业的PPP项目规划编制,以及重点PPP项目的评估论证咨询、实施方案编制、招标文件起草、合同文本拟定、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及资产评估等方面。
四、项目需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的要求填报,对项目逐一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认真组织申报。请于9月13日上午12:00前将项目申报的纸质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申报表(附后)报送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市行政中心主楼三楼324室)。报送文件中项目信息需与各县(市)区、各部门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填报信息保持一致。如不一致,该项目视作无效。同时,请各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将2018年安排PPP前期费的项目推进情况一并报送。
联 系 人:李颖
联系电话:6888631
电子邮箱:ycfgtz@126.com
附件:2019年PPP项目前期工作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9年PPP项目前期工作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总投资(亿元) |
拟采用的PPP模式 |
项目进展情况 |
申请资金(万元) |
资金使用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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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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