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项目>项目计划及简介

索 引 号:640100-101/2019-00037 发布日期:2019-04-09
发布机构: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发改委
名 称:关于调整第一二批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部分项目责任单位和资金的通知

关于调整第一二批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部分项目责任单位和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为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深入落实自治区常委班子集体调研银川会议精神,把项目作为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全力以项目稳投资、稳增长、稳预期。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市人民政府印发下达了《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银政办发【201931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银政办发【201943号)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进度,有效发挥了政府投资效益。但自计划印发以来,有部分项目因机构改革和资金等因素影响,对项目实施造成了一定影响,为确保项目正常推进,现就部分项目建设主体和资金等建议调整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调整部分项目实施主体

因机构改革因素影响,部门职能发生变化,调整部分项目实施主体。

1.将第一批投资计划中“银川市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为“市市政管理局”。

2.将第一批投资计划中“背街小巷明亮工程”实施主体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为“市市政管理局”。

(二)调整部分项目投资和建设年限

1.将第一批投资计划中“智慧城市项目”总投资由5000万元,依据项目平台实际投资额度调整为78047万元,建设年限由“2019年”调整为“2019-2020年”,年度投资和财政资金安排内容不变;

2.将第二批投资计划中“城市东部带状休闲公园二期”项目名称调整为“银川市城市东部绿色公园带二期项目”,项目总投资由原下达投资中的“4000万元”调整为“48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3.将第一批投资计划中“银川市阅海第三幼儿园”本年度安排的市财政资金1000万元,调整用于“北京师范大学银川学校”;“北京师范大学银川学校”项目年度投资由“3000万元”调增为“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三)调整替换部分项目

将第一批投资计划中“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改造完善项目”调整替换为“银川市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调整后“银川市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由“胜利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城中路鲁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怀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满城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昌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春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子项组成。总投资13463万元,年度计划投资2000万元,年度资金来源由市财政使用专项资金给予解决。其中:

1.胜利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投资1758万元,年度安排资金250万元;

2.金凤区长城中路鲁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投资3798万元,年度安排资金600万元;

3.怀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投资1728万元,年度安排资金250万元;

4.金凤区满城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投资2400万元,年度安排资金300万元;

5.西夏区文昌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投资2500万元,年度安排资金400万元;

6.西夏区常春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投资1279万元,年度安排资金200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涉及调整的项目要引以为鉴,强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做实做细每一个工作环节,要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强化与前期审批服务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度,落实开工条件,防止贪大求全、搞形象工程,防止超标准、超阶段上项目,防止擅自开工不按规定施工,防止弄虚作假搞注水工程,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二)提升项目质量效益。各项目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投资计划,将工作落实到具体包抓领导、具体经办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工程程序和质量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类项目如期开工、建成、达效,确保完成年初既定目标任务。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