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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6/2021-0006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2021-07-29
责任部门:银川市公安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7-29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公安局2021年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公安局2021年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局、分局,局属相关部门:

     现将《银川市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公安局

                                                     2021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训词精神,按照全国、全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各类规划计划。以《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行动纲领,主动公开与“十四五”规划相关的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需公众参与决策的工作计划、总结,应公开尽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局、分局,局属各部门

(二)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和“双公示”工作。以市局官网、“信用中国(宁夏银川)”网站等为依托,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随机抽查计划、事项清单、抽查结果。全面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牵头单位:法制支队

配合单位:各县(市)局、分局,局属各相关部门

(三)细化财政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精度和格式要求,继续定期对本单位预决算报表进行全面核查、公布。

牵头单位:警务保障处

配合单位:各县(市)局、分局,刑侦支队、监管支队、特警支队

三、强化政策解读和政民互动

(一)加强重大政策精准解读。各部门自行制作、联合制作或以市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开发布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重要政策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由该部门通过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领导在线访谈、卡通动漫视频等多元化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

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局属各相关部门

(二)加强重大政策咨询服务。各部门需加强业务工作的互联互通,尤其窗口单位民警(辅警)要全面了解公安机关业务工作,避免对来访群众解答指向不清。自查联系电话是否准确,严格杜绝以传真号或无人接听的空号代替公开的咨询电话。

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局属各相关部门

(三)加强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各单位要不断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通过“市长信箱”“平安银川”微博矩阵等渠道收到的投诉,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咨询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对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等社会热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积极与上级舆情引导部门联系沟通,落实舆情回应责任,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保持正确舆论导向,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责任单位:政治部,办公室,各县(市)局、分局,局属各相关部门

四、全周期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持续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坚持分级分类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每周更新、内容准确。有效清理整合“娱乐化”“空壳化”等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杜绝重复建设。

责任部门:各县(市)局、分局,局属各相关部门

(二)稳妥开展警营开放活动。结合警种特色、业务实际和重点任务、重大活动以及阶段性工作安排,除重大节日外,每年9月集中开展警营开放系列活动。活动采取实地参观、现场考察、恳谈交流、问卷调查和意见反馈等组织形式开展,鼓励运用云直播、VR展示、流程演示等新颖形式,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公安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局、分局,局属各相关部门

(三)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全面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建立健全接收、办理、答复等流程,各单位收到市局转办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要及时与本单位办公室(综合科)、法制支队(大队)沟通,按时依规答复申请人,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责任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局、分局,局属各相关部门

(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按照“公开事项只增不减、公开方式只多不少、公开时限只紧不松”原则,全面落实全市公安机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加强权责清单动态化管理,结合法律法规修订和相关政策调整、及时修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部门:法制支队

配合部门:交巡警支队、治安支队、网安支队、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局、行政许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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