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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6/2021-0006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2021-09-15
责任部门:银川市公安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9-15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公安局“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公安局“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公安局“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局、分局,局属相关部门:

现将《银川市公安局“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公安局“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纵深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全面检验“我为群众办实事”和“爱民拥警”主题实践活动成效,有效搭建社会公众了解公安机关、理解公安机关、支持公安机关的互动平台,切实畅通关切回应、警民互动、意见征集的沟通渠道,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邀请社会公众走进群众关心关注的公安机关警种部门,了解公安机关职能运行,监督公安民警依法履职,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建议,有力推动公安机关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工作开展,全面检验“我为群众办实事”和“爱民拥警”主题实践活动成效,在全市范围营造警爱民、民拥警、警民鱼水一家亲的浓厚氛围,扎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时间。市局拟定于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利用1周时间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各县(市)局、分局要在10月中旬前,集中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政府开放日”活动。

(二)实施主体。市局“政府开放日”活动牵头部门为政治部,实施主体为金凤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特警支队,各县(市)局、分局要参照实施。有条件的警种部门也可参照实施。

(三)邀请对象。“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对象为在行政机关所在行政区域生活、工作、学习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市民代表,主要包括专家、学者、记者、职工、企业家、社区工作者、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不含“两代表一委员”,不邀请政府领导以外的其他领导参加或出席,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政府等活动重叠开展。邀请对象由活动实施单位自行邀请。

(四)开放主题。市局“政府开放日”活动主题为“爱民拥警·向人民报告”。各单位要紧扣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公安主责主业,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公众关注、市民关心的热点、堵点和焦点,自行确定主题和具体细节,并制定“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报送同级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方可公开发布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实施。市局“政府开放日”活动共设置三项内容:

1.邀请群众走进金凤区公安分局长城中路派出所开展“基层民警体验日”活动,通过参观派出所日常运转,分组体验接处警、社区、户籍窗口等工作,切身感受岗位经历,结合体验座谈交流等,让群众深入了解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政务服务流程。(详见附件1)

2.邀请群众走进交警分局开展“便民服务为我、交通安全有我”活动,通过参观交通安全体验馆,体验车管所“365天×24小时”便民服务办事流程,观看警用摩托车特技表演等,引导群众自觉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展现银川公安“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果。(详见附件2)

3.邀请群众走进特警支队开展“人人都是平安卫士”活动。通过参观警械、枪械、车辆等装备展示,观看枪操、训犬、实弹等训练科目汇报表演,展示首府公安铁军良好形象。(详见附件3)

三、工作流程

(一)拟定《×××县(市)局、分局“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按同级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要求报审备案,公开发布。

(二)活动开展前15天,在同级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网站和网络新媒体发布活动公告。

(三)组织实施“政府开放日”活动。

(四)活动结束后5天内,在同级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网站和网络新媒体,以图文、短视频等形式发布活动实施情况。

(五)活动结束后15天内,梳理汇总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并第一时间在同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

(六)全面总结各自“政府开放日”典型经验,查漏补缺,完善提升“政府开放日”成效,按同级政务公开办公室规定时限,报送《×××县(市)局、分局“政府开放日”活动工作总结》,并同步报市局政治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政府开放日”是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政务公开系列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纵深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和“爱民拥警”主题实践活动的有力抓手。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二)坚持标准,统筹推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银川市公安局“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圆满完成“政府开放日”活动。“政府开放日”是专有名词,各单位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统一名称为×××县(市)局、分局“政府开放日”活动,不得冠以“警务开放日”“警营开放日”等名称。活动结束后,要梳理汇总、分类整理线上线下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专题研究解决并在15天内公开反馈采纳情况。

(三)创新形式,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创新形式载体,利用网络直播模式,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实现多点连线、整体联动,扩大展示面、提升交流点,拓展活动深度广度。要综合运用全媒体宣传手段,集中宣传活动情况和工作成效,掀起宣传热潮。

(四)落实要求,确保安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加开放日活动人员须注射疫苗,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症状,且14日内无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患者史。活动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总结经验,按时报送。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政府开放日”典型经验,查漏补缺、完善提升活动成效,并于10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局政治部。

附件:1.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

      2.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

      3.银川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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