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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24XE/2023-0007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2023-09-07
责任部门:银川市公安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9-07
名 称: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公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梅花井煤矿)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公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梅花井煤矿)

根据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及《宁夏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宁公(治)发[2012]85号),银川市公安局拟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梅花井煤矿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现予以公示

单位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梅花井煤矿

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宁东镇

 法人代表:蒙鹏科

 技术负责人:张义金

公示期为5天,自202397日至2023911日止。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反映,来信请寄银川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收。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银川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1107办公室)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人在举报时要尽可能署名,并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银川市公安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许可的,将取消许可资格。欢迎社会单位和个人监督。

举报电话:0951-6915510,举报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45号银川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1107办公室。



银川市公安局

20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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