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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6/2016-04342 发布日期:2016-08-29
发布机构: 银川市公安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公安局办公室
名 称: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专门的交通协管员,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管理”问题 

  市公安局交警分局现有交通协勤人员400余名,是经辖区政府核准使用,派遣到交警分局从事专业技术保障、路面管理、综合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负责协助民警指挥疏导交通和维护非机动车、行人的通行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处置突发事件做好交通事故档案管理车管业务登记录入和122指挥协调工作等辅助性工作。 

  交警分局为进一步规范交通协勤人员管理使用,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协勤人员管理办法》、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协勤人员管理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银川市公安机关协勤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协勤人员实际情况,制定《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交通协勤人员队伍管理规定》,对新招聘协勤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才能安排其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协勤人员进行体能培训和短期专题培训。同时,依据《银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协勤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对协勤人员日常工作行为、工作能力进行考核,积极调动广大协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协勤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促进公安工作的开展。 

  二、关于“合理设置信号灯时序,加强对右转机动车与行人抢道现象的管理”问题 

  (一)不断优化完善信号灯配时,充分提升智能信号灯控制系统运用能力,科学、合理、规范使用智能信号灯控制系统开展各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道路交通信号灯优化配时大会战总体方案》,自2015111日至20171030日,利用两年时间在我市三区范围内开展交通信号优化配时大会战。根据不同智能信号系统的功能,实现路口优化控制和区域协调控制, 

  进一步优化市区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和设置管理,深入推进我市“智慧交通”建设,积极发挥交通信号灯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作用。 

  (二)积极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自2013年起紧紧围绕市文明委印发的《银川市开展“礼让行人,按灯通行”文明交通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一是在丽景街与北京路路口、北京路与中山街路口、北京路与凤凰街路口、北京路与正源街路口、黄河路与正源街路口、正源街与长城路路口、怀远路与文萃街路口等7个重点路口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由各相关大队在路口斑马线处安排民警现场处罚二是各大队在7个重点路口使用已配备的录像机、电视机,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摄录取证和现场曝光同时执勤民警可以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现场取证,交警分局指挥中心利用高清电子警察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录像取证和媒体曝光三是各大队加强各主要路口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的查处,确保机动车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文明交通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四是对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三大群体驾驶人进行处罚的同时,向其所在单位部门进行抄告五是围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不文明交通陋习,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 

  通过交警分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三大群体驾驶人主动礼让行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各类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行为显著减少,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主要路口机动车礼让行人的交通守法率不断提高,符合 

  文明城市复检考核指标要求。下一步,交警分局将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有力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美丽银川建设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机动车驾驶人遵章守法安全意识,共同营造我市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银川市公安局 

        201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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