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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6/2016-04386 | 发布日期: | 2016-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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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公安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公安局办公室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
关于重新修订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市文明办、环保局、公安局共同办理。现将市公安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中涉及“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不礼让行人;驾驶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等不文明行为将受到处罚,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实施。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除按相关规定处罚外,处罚决定还将作为当事人个人信用信息予以记录”等内容,具体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负责落实。
交警分局在大力开展整治专项整治和日常整治相结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升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安全意识。2014年3月,制定下发《分解落实“美丽银川”行动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活动实施方案》等,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管控。制定并发布《关于在市区开展开车接打手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驾车接打手机的危害性,进一步加大新闻监督曝光力度。积极邀请各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不礼让斑马线、拒绝接受处罚、抗拒执法、扰乱秩序等不良现象,促使市民文明出行习惯的养成。
下一步,交警分局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立法建议,不断完善充实《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及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公安交管工作水平。
银川市公安局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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