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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6/2016-06345 发布日期:2016-11-28
发布机构: 银川市公安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公安局办公室
名 称:关于对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枕水巷居民住宅区周围环境污染、噪声害民、交通不畅等问题进行彻底整治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共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湖城花园小区停车场登记备案情况 

  经查,湖城花园小区实际产权人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后该中心委托众一建发物业有限公司代管。湖城花园小区停车场于2014327日由法人王立强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规划设计平面图、委托授权书等资料,向交通警察分局申请登记备案。经交警分局实地勘验后,符合《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的登记备案条件,于624日准予登记备案。湖城花园停车场登记备案程序合法、物价部门核准收费等手续齐全,属合法经营的停车场。 

  二、关于湖城花园小区停车场年度审验情况 

      经查,201632日,湖城花园小区停车场进行了年度审验,审验有效期至20161231日。根据《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交通警察分局无权对依法经营的停车场强制关闭。 

  三、关于加强湖城花园小区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意见 

  在湖城花园小区停车场依法经营的情况下,交警部门不能在停车场两侧设立禁停标志,也不能对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进行抓拍。为帮助该停车场规范经营行为,交通警察分局将严格执行《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该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如发现其存在占用盲道、占用人行道、超泊位停车等行为,将严格依规处理并责令限期改正,督促做好停车秩序管理;同时,金凤区交警一大队将继续加强湖城花园小区周边交通秩序的巡逻管控,强化周边道路车辆乱停乱放的查处力度,积极维护良好的通行秩序。 

  特此答复。 

    

    

      银川市公安局 

        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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