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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6/2017-31966 | 发布日期: | 2017-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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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公安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公安局 |
名 称: |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
市政府:
我局承办的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8号关于加强对银川城市汽车拥有量宏观控制力度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市规划局主办、市公安局协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等情况的调查
截止2017年8月20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为75.21万辆(其中:汽车保有量为71.98万辆),与2007年相比,十年间增长了54.69万辆。从2007-2017年机动车增长率变化趋势看:2007-2010年增长率快速增长,由12.27%增至22.84%。2010-2014年增长率逐步降低,由22.84%减至14.75%。2014-2017年增长率继续降低,由14.75%减至4.8%。主要人为调控因素是从2015年至2017年持续加大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的淘汰力度,使净增长率保持在一定区间。根据银川市历年机动车保有量变化趋势和增长率变化特征分析,2017年以后,我市机动车增速将趋于平稳。
二、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的工作情况
2015年以来,根据银川市政府实施“蓝天工程”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交通警察分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攻坚克难,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强力推进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工作。采取公告淘汰、路面查控、宣传引导、上门销号等手段积极推进工作,并采取禁行、限行等措施,严格控制高污染机动车进入市区,既有效净化了我市道路交通环境,又间接使车辆增长率保持在一定区间。
树立治理坚决、淘汰彻底的目标,倒排工期,加快进度,按时完成淘汰任务,确保总体指标如期完成。2015年至今,根据上级机关部署安排和工作要求,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共计4.7万余辆,其中:2017年1-8月淘汰黄标车4341辆,占全年目标任务的93%,淘汰老旧车辆8785辆,占全年目标任务的93%。
在做到“两个必须”(治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的工作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必须掌握方式方法,确保淘汰全过程平稳,不出任何问题)的前提下,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措施和手段,综合运用电视、电台、网络、手机等媒介,广泛宣传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危害性、政府部门治理淘汰政策措施、报废标准和报废程序等,引导市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和淘汰黄标车的自觉性,最大限度争取社会面理解和支持,实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下一步,交通警察分局将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继续做好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和高污染机动车查控工作,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持续改善我市道路交通环境,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和谐统一作出积极的贡献。
银川市公安局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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