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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6/2019-00255 发布日期:2019-10-28
发布机构: 银川市公安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公安局
名 称: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加强机动三轮车管理"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加强机动三轮车管理"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机动三轮车管理的建议(市公安局主办)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制定详细的总体管理办法。2019年1月,市工信局牵头,联合市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出台了《银川市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总体工作要求是“发挥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坚决杜绝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建立加强规范低速电动车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意见》提出,各县(市)区政府及市行政审批等许可部门要严把核准备案关口,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

三、强化源头路面闭环管理。一是对正三轮摩托车加强源头管理,依托摩托车一站式服务中心,群众购车时就为新摩托车上牌入户,并要求群众提车时要携带摩托车驾驶证,无驾驶证的给予培训、考试,待考试合格后方能提车。二是对上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走非机动车道、不按交通信号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正三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

四、加强生产销售监督执法。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加强流动领域监督检查,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低速电动车产品行为,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五、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积极协调组织区、市电视台和新闻记者,对低速电动车、正三轮摩托车等机动三轮车辆宣传警示教育工作情况开展集中采访报道,发布新闻资讯。二是充分利用辖区宣传阵地、国道沿线交通安全宣传墙体与宣传电子显示屏、展板、条幅、折页等,广泛开展“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宁等一分 不抢一秒”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三是《鸿胜说交通》《鸿胜出警》《鸿胜走进演播室》等栏目针对查处低速电动车、正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等内容采编制作电视节目,积极开展曝光教育和宣传报道。四是持续深入顺丰、申通等快递企业,向快递车辆驾驶人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涉及道路通行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以典型交通事故为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强化安全行车常识事故应急处置等宣传

衷心感谢代表对加强全市交通管理工作的热情关注与宝贵建议,希望今后工作中继续给予充分的指导、监督。

                                                 银川市公安局          

                                                2019年8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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