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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7/2018-2689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2018-06-05
责任部门:银川市工程项目代建局 发布日期:2018-06-05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代建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代建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代建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银安办发〔2018〕8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银川市代建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项目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局

2016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代建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银安办发〔2018〕89号)要求,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局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季度工作会等活动为契机,结合代建项目工程现场情况,强化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单位内部安全知识学习、宣传等,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宣传为主线,以贯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警示教育的宣传为内容,结合我局实际,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追赶超越,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强化源头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现机关职工安全意识增强、管理目标明确、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施工人员安全技能提升、生产安全知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各工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18年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五、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代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守成

副组长:魏 震    范天赐    韩岗峰

成  员:刘 涛、赵 斌、邵 奇、锁 蠡、赵得月、罗煜川、李 强、李应龙、孙韶阳、刘少鹏、穆国龙

另:抽调各项目总监、施工项目负责人。

六、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紧紧围绕安全发展的主题,广泛深入的宣传安全知识。一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讲座“进机关”。通过加强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力推进各代建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有关要求,提升机关职工自身安全生产理论业务水平及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单位学习内容,邀请专家对在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学习管理理念,加强业务理论知识培训,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重点。二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通过加强监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力抓好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教育、安全技术规范及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从业人员自身安全生产理论业务水平及安全生产管理理念,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三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工地”。各工地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甲方代表、施工企业应组织一次安全讲座,加强对各施工监理项目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四是营造浓厚的氛围。机关、企业通过电子屏循环播放安全教育片、宣传栏张贴安全生产知识及预防措施,工地在项目醒目位置悬挂与“安全月”活动主题相关的标语,在宿舍等工人聚集区域张贴宣传海报,安全警示标语及图牌,开展安全生产日等活动,使安全生产时刻警醒每个从业人员。

(二)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警示教育活动。从事建筑行业活动的监理、施工企业,必须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组织观看安全警示教育专篇。一是落实建筑行业管理文件精神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宁夏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宁夏建筑工地扬尘防止标准化指导手册》的学习贯彻,制定培训教育重点内容,明确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全覆盖、分层次开展好安全培训教育,督促企业下属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防止走过场。二是做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各企业要针对工程特点,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同时结合“三级教育”,充分利用安全讲堂、农民工夜校的平台,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可采取案例、影像警示教学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内容涵盖安全知识、操作技能方法等。三是组织好安全知识竞答。为巩固好安全生产培训知识,各施工企业利用农民工夜校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引导广大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将“安全文化”传播深入到工地一线,努力营造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安全月”期间,各在建工地必须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同时根据我单位将在滨河与市区工地各选一个工地进行应急演练,组织观摩学习。各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高温中暑、火灾、高坠、坍塌、物体打击、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实战、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科学施救、针对性,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是组织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及会议。各监理、施工企业结合自身情况,明确责任人,对企业下属各项目部加强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督导各项目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要求、带头落实;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传达落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施工、监理项目部需每天、每周、每月须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排查,加强对施工现场高支模、深基坑、架体支撑、临边防护、劳保用品、施工机械、消防设施等相关部位及施工用品的隐患排查,确保现场重点部位无安全隐患、现场设备设施无缺损能够起到相应的安全防护作用。做好现场生活区域用电管理检查,是否采用安全电压(36V),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使用大功率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三级用电,两级漏保”以及“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的要求进行设置,对排查的隐患问题,安排专人负责逐一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会议。各代建项目工地每周各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各自工地进行检查,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每月分两组对滨河与市区工地进行联合大检查,将各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根据隐患清单,督促落实整改;召开安全生产月度会、季度会,传达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使每个工地将安全生产做为项目建设任务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明确责任。明确责任科室,以工程科为主导,各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人,加强对各代建工地安全生产落实,检查督导各工地隐患排查,预防安全生产各类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项目负责人结合各工地实际情况,利用日常会议、培训教育、督查检查等多种形式,根据安全生产任务目标,迅速动员部署,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将安全生产隐患消除萌芽中。

(二)加强检查督导、集中落实整改。按照既定工作任务和目标,细化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巡查力度,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一落实整改,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安全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学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素质。

(三)强化组织,确保实效。各项目部要按照安全月方案拟定项目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逐项开展并形成相关文字、影像资料,形成档案资料备查。各项目负责人、监理、施工企业及项目部要加强对“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落实,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措施,树立典型,丰富活动内涵,推进活动深入。我局将不定期对各监理、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对措施不整改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不督导检查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其改进工作,严格落实活动内容,长期树立树立安全红线不可逾越、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推卸、安全生产任务必须落实的鲜明导向,确保“安全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我局将在每月考核期间及安全生产季度会对落实情况及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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