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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2/2018-2402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18-05-21
责任部门:银川市国土局 发布日期:2018-05-21
名 称: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处室、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执法监察支队:

为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巩固银川市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形势,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银川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银川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2018521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坚决遏制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为重点,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自治区六十大庆营造安全和谐的良好环境。

目标任务:夯实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杜绝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强化监管执法,持续开展非煤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增强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坚持以党的建设统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自觉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国土资源业务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全年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研究部署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二)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采取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约谈、通报等手段,推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对安全生产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力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并进行责任追究。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进行巡查,次数不少于12次,并配合安监部门做好督查检查工作。

(三)学习宣传《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每月不少于1次。结合机构改革,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纳入我局“三定方案”。在非煤矿山领域全面推行分级、分类、分片包干责任制,将非煤矿山领域责任具体到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责任人员等,将非煤矿山超层越界等监管责任细化,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企业安全员,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责任,及时公示岗位责任。

(四)针对国土资源厅公布的“红名单”和“黑名单”,严格执行激励和惩戒机制,提高矿山企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对矿山企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做到“五落实、五到位”。

(五)坚持“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格按照执法巡查安排,加大矿山企业违法违规动态巡查力度,全年不少于12次,凡涉及违法违规的严肃查处,对处罚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严禁开工生产,着力解决安全生产责任“严不起来”“落不下去”的问题。

(六)研究制定矿山企业安全监管执法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执法记录完备,情况通报、信息公布及时准确。

(七)加快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涉及国土资源领域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八)理顺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相关环节和各自职责关系,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抓好第二阶段整治工作。

(九)按照区厅安排,协调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超层越界专项整治工作、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积极配合本行政区域内安监部门,集中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非法开采专项治理。落实《自治区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

(十)广泛开展“双规范”(规范开发利用开采方式、规范恢复治理)专项行动,严格对照矿山企业开发利用开采方式和恢复治理方案,逐个矿山进行检查核实。

(十一)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认真落实巡查制度,及早发现苗头,坚决予以打击。每月组织人员对矿山进行巡查不少于3次,同时,参与自治区、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联合辖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春季复工检查,做好“五一”、“国庆”、冬季停工期间、元旦、春节等重大时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做好整改,消除隐患。

(十二)检查预防为主,加强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作,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摸清底数,组织开展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十三)加强机关内部安全管理,对水、电、消防、车辆等设备器材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自身管理安全无事故。

三、实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十四)组织开展好第17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每年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不少于2次。

四、督促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

(十五)大力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激励约束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在岗位行业推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等现代技术和安全科技成果运用。配合相关部门加快完善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和全区安全生产“一张图”建设。

五、强化安全生产作风建设

(十六)检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杜绝和惩治“三不为”,做到督查、检查、巡查有记录,存在问题有处理结果,通过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确保全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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