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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2/2019-0001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19-05-21
责任部门:法规科 发布日期:2019-05-21
名 称: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普法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普法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19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普法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普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好本单位普法工作,并于5月27日前上报本单位普法工作要点。

附件:2019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普法工作要点责任分工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15日

2019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普法工作要点责任分工

2019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普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两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工作大局,结合银川市党委政府及自治区自然资源中心工作,以提高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及群众法治素养为目标,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着力深化“法律十进”活动,着力打造“法润银川”法治宣传教育品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落实“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特别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有针对性的举办自然资源法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中心组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积极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系列宣讲。大力宣传我国法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成就。(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突出宣传党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在“七一”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4.深入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研判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普法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围绕银川市经济社会发展,把普法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把普法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与开展法治实践、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文明城市、民族团结、扶贫救助、反邪教、禁毒、消防、安全生产、土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林业科、矿管科、耕保科,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二、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专项行动”。围绕整体工作大局,按照全国、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部署,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深化“法律十进”,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动宪法法律进企业、进村居、进机关、进校园、进社会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网络、进监所等,以全民普法促进全民守法。(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法规室,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6.推进乡村学法用法。围绕服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基层社会治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加大普法力度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宁法办发〔2019〕12 号),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系统机关干部下基层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开展“送法律进农村,维稳定促发展”农村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精准普法惠民工程,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局扫黑办,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7.深入推进“生态立区 与法同行”主题实践宣传活动。立足银川市生态立市战略等重点工作,聚焦环保突出问题,会同环保、司法等部门,集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驾护航。(责任部门:矿管科、耕保科、林业科,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8.开展“文明银川 德法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化法治环境建设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法律十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加强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学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普法职责任务,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加强《银川市文明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法治素养和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及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努力达到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80%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责任部门:办公室、林业科、法规室,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9.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中央、自治区、银川市相关政策制度;大力宣传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惩治涉黑涉恶犯罪背后腐败问题等工作成效;大力宣传依法查处和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等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在全社会公布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及举报方式,宣传举报奖励制度,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突出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和综合性成果,通过宣传已审判完结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讲清黑恶势力犯罪的特征及其危害,警示社会、教育群众。(责任部门:局扫黑办,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10.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围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所面临的新问题,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发展目标、生产经营任务和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围绕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充分利用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律师、行政执法人员等进企业、进主管部门开展专题讲座、以案释法等宣讲活动;邀请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法治讲座,使企业员工了解和掌握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部门:审批科、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建设用地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11.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银川宣传周活动。做好5月27日-6月2日“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银川站接力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以“信用银川 诚信营商”为宣传主题,引导和规范社会信用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加快推进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室,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三、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12.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内容中。及时开展2019年度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做好机构改革后本单位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参考单位、参考人员的变更工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学法考法服务,提高公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责任部门:法规室,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13.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系列活动,使自然资源法治教育更加适宜青少年不同年龄段、区域环境、个体需求差异等特点,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质量。(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室,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14.深入开展以案释法。落实《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自然资源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对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情况的督导,推动建立以案释法工作运行机制,开展自然资源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使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矛盾调解等法治实践的过程成为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责任部门:法规室,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5.加强自然资源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鼓励支持各部门高质量建设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基地,组织评选推荐第二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实践基地,加大推广宣传力度。(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室,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16.丰富自然资源法治文化传播方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会同多部门策划主题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通过不同艺术形式,积极打造自然资源法治文化精品。组织开展第二届“法润银川”法治宣传创意作品大赛,进一步提升“法润银川”品牌知名度。组织参加第十六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及获奖作品展览(播、映)、“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室,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17.树立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先进典型。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总结自然资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大力推广和宣传典型经验。参与评选推荐全国、自治区“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传递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正能量。(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室,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五、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8.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加强自然资源的依法治理,按照全国普法办、自治区依法治区委员办公室、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安排,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县(市)区)等多层次多领域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带动基层单位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和形式,增强创建实效。(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室,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六、推进自然资源“智慧普法”

19.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深化与新媒体的联合融合,加强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官网的使用,优化“银川自然资源”微信平台,运用好各种普法模块,实现普法与法律服务的高度融合、协调联动。积极参与“智慧普法”优秀项目案例评选,探索体验性、互动式普法,努力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中心、法规室,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七、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20.强化自然资源普法责任落实。结合自然资源机构改革,及时更新“四清单一办法”内容,完善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室,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21.提升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实效。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督导检查,重点关注普法责任制落实效果,组织参与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创新案例发布推广活动,交流推广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好做法、好经验、好举措,以点带面推进普法工作上台阶。(责任部门:法规室,配合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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