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12/2020-0002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0-03-10 |
责任部门: | 法规和执法监察科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
名 称: |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0年度普法责任 “四清单一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落实普法责任制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工作,是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为确保自治区和银川市普法责任制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度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度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各单位(科室)要深刻认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为打造“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内容
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主要包含以下方面内容:
普法“内容清单”:各单位(科室)要结合自然资源局工作实际,详细梳理本单位(科室)负责执行的或管理或服务依据的法律法规,形成本单位(科室)的内容清单。
普法“责任清单”:各单位(科室)要细化本单位(科室)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具体牵头部门(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定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措施清单”:各单位(科室)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实化内部和社会普法工作措施,制定普法“措施清单”。
普法“标准清单”:各单位(科室)依据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法治建设相关要求、工作规范、“法律八进”建设标准等,明确普法工作标准和要求,制定普法“标准清单”。
普法工作考核办法:各单位(科室)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科室)整体工作,建立针对性强、实用性强、操作性强的考核评估机制,制定普法工作“考核办法”,市局每年年底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及时跟踪普法责任制实施进展。市局将此项工作纳入“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及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加强经验总结推广。各单位(科室)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提升工作的新成效,将经验做法形成材料上报市局法规和执法监察科。市局将做好开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调研,不断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举措。
(三)做好备案及公告工作。各单位要结合“两责任、两备案、两公告”制度编制好“四清单一办法”,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备案至市局法规和执法监察科,并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向社会公告。
联系人:侯海川刘春林联系电话:5556312(传真)
电子邮箱:fagui6899785@163.com
附件:1.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普法内容清单
2.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清单
3.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普法措施清单
4.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普法标准清单
5.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6.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