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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2/2021-00049 发布日期:2021-07-08
发布机构: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办公室
名 称: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值班值守应急预案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值班值守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局在生产工作中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避免或最大程度的减轻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二、接报和研判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信息后,当日值班人员应迅速研判,确定突发事件类别,值班工作转入应急状态,立即启动相应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程序。

三、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程序

(一)森林草原火情突发事件。

1.初报(接报30分钟内完成)。一是报告范围。在接到森林草原火情突发事件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当日值班领导、局办公室和林草管理科负责人报告情况,并填写《森林草原火情突发事件信息记录表》(附件6)。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向带班领导汇报,由带班领导向局主要领导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林草管理科负责向分管领导报告,并负责联系事发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简称森防指办)负责领导和县(市)区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局分管领导了解事件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必要时,局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查明情况,指导事发地森防指办开展早期处置工作。二是报告内容。事件信息报告以文本信息和数据信息为主,必要时报送图片、声像信息。内容要简明扼要,表述准确。主要包括接报时间、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救援措施、可能造成的伤亡、影响及事发地主要负责人到达现场时间、现场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等。三是报告方式。以电话、短信、传真、邮件方式报告,短信报告后必须电话告知。

2.续报。初次报告后,林草管理科要持续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按照首报范围,以短信、电话方式续报事件进展情况。根据火情等级、事态发展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后,按规定向市应急办报送《突发事件快报》。续报内容包括事发基本情况、事件起因、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工作建议等,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对突发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续报工作可视情况多次进行,续报时间最长不超过次日下午16时。规定时间内无法向有关部门提供书面报告的,应向上述部门说明具体原因。

3.终报。必要时,由局主要领导迅速组织召开应急处置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后续的处置方案。1小时内由林草管理科起草正式书面报告,办公室校对,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及市应急局。善后处理结束后要对事件进行总结评估,并向市政府上报总结评估报告。

(二)地质灾害突发事件。

1.初报(接报30分钟内完成)。一是报告范围。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当日值班领导、局办公室、生态修复科、矿管所负责人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并填写《地质灾害突发事件信息记录表》(附件7)。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向带班领导汇报,带班领导向局主要领导报告突发事件情况。生态修复科负责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并负责联系市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局分管领导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明情况,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二是报告内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以文本信息和数据信息为主,必要时报送图片、声像信息。内容要简明扼要,表述准确。包括接报时间、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救援措施、财产损失、可能造成的伤亡及影响和主要负责人到达现场时间、现场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等。三是报告方式。以电话、短信、传真、邮件方式报告,短信报告后必须电话告知。

2.续报。初次报告后,生态修复科、矿管所要持续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按照首报范围,及时以短信、电话和《突发事件信息》的方式续报事件进展。续报内容包括事发基本情况、事件起因、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时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工作建议等,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对突发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续报工作可视情况多次进行,续报时间最长不超过次日下午16时。规定时间内无法向有关部门提供书面报告的,应向上述部门说明具体原因。

3.终报。向上述部门报告完毕后,由局主要领导迅速组织召开应急处置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后续的处置方案。1小时内由生态修复科起草正式书面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办及市应急局。善后处理结束后要对事件进行总结评估,并向市政府上报总结评估报告。

(三)信访突发事件。

1.初报(接报30分钟内完成)。一是报告范围。在接到群众信访突发事件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当日值班领导、局办公室、法规科负责人报告事件信息情况,并填写《信访突发事件信息记录表》(附件8),于30分钟内向市委办、政府办、市应急办报告。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向带班领导汇报,由带班领导向局主要领导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法规科负责向市信联办报告。分管信访工作带头协调,相关业务领导与责任科室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开展接待解答工作。二是报告内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以文本信息和数据信息为主,必要时报送图片、声像信息。内容要简明扼要,表述准确。主要包括信访事件的时间、来访人数、原因、经过、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三是报告方式。以电话、短信、传真方式报告,短信报告后必须电话告知。

2.续报。责任科室以短信和《突发事件信息》形式向市委值班室办、市政府办、市应急办报送。对信访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续报工作可视情况多次进行,续报时间最长不超过次日下午16时。规定时间内无法向有关部门提供书面报告的,应向上述部门说明具体原因。

3.终报。向上述部门报告完毕后,由局主要领导迅速组织召开应急处置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后续的处置方案。1小时内由责任科室起草正式书面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办及市信联办。善后处理结束后要对事件进行总结评估,并向市政府上报总结评估报告。

(四)其他突发事件。

1.初报(接报30分钟内完成)。一是报告范围。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后,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带班局领导、局办公室负责人报告事件信息情况,并填写《其他突发事件信息记录表》(附件9)。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向带班领导汇报,由带班领导向局主要领导报告突发事件情况。二是报告内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以文本信息和数据信息为主,必要时报送图片、声像信息。内容要简明扼要,表述准确。包括接报时间、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救援措施、财产损失、可能造成的伤亡及影响及主要负责人到达现场时间、现场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等。三是报告方式。以电话、短信、传真、邮件方式报告,短信报告后必须电话告知。

2.续报。初次报告后,值班人员应在25分钟内完成首次续报工作。对突发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续报工作可视情况多次进行,续报时间最长不超过次日下午16时。规定时间内无法向有关部门提供书面报告的,应向上述部门说明具体原因。

3.终报。向上述部门报告完毕后,由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应急处置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后续的处置方案,1小时内由局办公室起草正式书面报告报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办及市应急办。善后处理结束后要对事件进行总结评估,并向市政府上报总结评估报告。

(五)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

1.初报(接报30分钟内完成)。一是报告范围。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当日带班局领导、局办公室负责人报告,并填写《疫情防控突发事件信息记录表》(附件5)。带班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局主要领导报告。30分钟内视情向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办、市应急办报送《突发事件快报》。二是报告内容。事件信息报告以文本信息和数据信息为主,必要时报送图片、声像信息。内容要简明扼要,表述准确。主要包括该人员工作单位、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具体行程、出行方式、当前身体状况等。三是报告方式。以电话、短信、邮件、传真方式报告(涉密除外),短信报告后必须电话告知。

2.续报。初次报告后,办公室负责人应持续关注事件进展,对突发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续报工作可视情况多次进行,续报时间最长不超过次日下午16时。

3.终报。向上述部门报告完毕后,由局主要领导迅速组织召开应急处置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后续处置方案。1小时内由办公室起草正式书面报告,终报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置过程、应对措施、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教训与预防措施等。经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市应急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市委办、政府办、市应急办。

四、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责任分工

(一)森林草原火情突发事件。

责任领导:李文奇  13995295998

责任科室:林业和草原管理科、办公室

人:邱美娜  13909511215

(二)地质灾害突发事件。

责任领导:刘红炬  15909676444

责任科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矿产资源管理所、办公室

人:李建鹏  13895302160

(三)信访突发事件。

责任领导:朱文河  13909591000

牵头科室:法规和执法监察科、办公室

配合科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人:侯海川  13895115903

(四)其他突发事件。

责任领导:杨永华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发事件。

责任领导:杨永华  13995396639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人:武  18509512012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是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严禁以任何理由迟报、虚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实行一事一报。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凡多条信息合并报送的,一律视为未报;凡事发后30分钟内未按规定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报告的,将被视为信息迟报;凡超过规定报告时限2小时的,视为漏报;凡是国务院应急办、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已知悉市内突发紧急情况并电话质询导致信息回流的,或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和网络操作已形成舆论热点的,视为漏报。

2.全面落实应急值守工作职责。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外出报备制度,确保工作联系渠道畅通。要严守应急值班工作纪律,严禁出现缺岗、脱岗问题。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努力提高应急值守工作能力和质量。

3.切实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水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值班人员要按照快速反应、多渠道反映”“归口管理与信息互通相结合”“即接即报、边核边报、阶段续报的原则开展信息报告工作。凡属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突发事件,按照该预案责任分工,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向有关部门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因情况特殊,难以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的,必须在1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说明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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