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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5/2020-00017 发布日期:2020-07-14
发布机构: 银川市土地储备局 责任部门: 征收安置科
名 称:关于兴庆区民族南街东侧规划路(民族南街-富华巷)道路工程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关于兴庆区民族南街东侧规划路(民族南街-富华巷)道路工程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银政发〔2013〕5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民族南街东侧规划路(民族南街-富华巷)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的通知》(银发改发〔2017〕519号),现就对位于兴庆区民族南街东侧民族花园47号楼作出征收决定:

一、征收范围:被征收房屋位于兴庆区民族南街东侧,东至规划路、西至民族南街、南至长信春天小区、北至原百姓购物城。  

二、房屋征收部门:银川市土地储备局

三、征收补偿签约期限: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0日内。

四、征收补偿:按照《民族南街东侧规划路(民族南街-富华巷)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民族南街东侧规划路(民族南街-富华巷)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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