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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5/2020-00040 发布日期:2020-10-30
发布机构: 银川市土地储备局 责任部门: 征收安置科
名 称:关于限期搬离银川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扩建二期建设项目用地的通告

关于限期搬离银川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扩建二期建设项目用地的通告

经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实施银川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扩建二期建设项目,银川市土地储备局已完成该项目涉及宁夏天豹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银川汽车西站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目前,项目已进入地上房屋拆除实施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与宁夏天豹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银川汽车西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单位及个人),请于2020年11月2日之前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并搬离腾退房屋。逾期未搬离的,将由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搬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二、所有承租人应当积极配合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以任何理由借口威胁、恐吓、阻碍国家工作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将依法移交扫黑办及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限期搬离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害或偷盗公共财物及相关设施设备。对损害、偷盗物品及设施设备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银川市土地储备局        宁夏天豹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银川汽车西站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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