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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2/2017-0320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17-04-14
责任部门:银川市工信局 发布日期:2017-04-14
名 称:关于转发《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 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转发《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 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发改、经发)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工业园区、有关企业:

现将《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实施意见》(银办发〔20172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抓好贯彻落实,6月底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12月底前必须报送年度工作总体落实情况,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工业经济和安全生产考核中,请务必高度重视。

联系人:陈景国  联系电话:6888662


电子邮箱:gxjyx829@163.com

    

    附件《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实施意见》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414   

 

                                                                        (此件公开发布)

 

 

 

 

 

 

 

 

 

 

 

 

 

 

 

 

 

 

 

 

 

 

 

 

 

 

 

 

 

 

 

 

 

 

 

 

 

 

银安办发201722

 

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市)区人民政府,滨河新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和《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宁安办2017〕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现就我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做实做细重大安全风险点的排查和分级分类管控工作,着力构建规划设计、重点行业领域、工艺设备材料、特殊场所、人员素质五位一体的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减少高风险项目数量和重大危险源,全面提升企业和区域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明确规划设计安全要求

(一)加强规划设计安全评估。级政府要把安全风险管控、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把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要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风险论证,明确重大危险源清单。要加强规划设计间的统筹和衔接,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设计、同实施、同考核。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选址及产业链选择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因素,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做好重点区域安全规划和风险评估,有效降低安全风险负荷。

(二)科学规划城乡安全保障布局。级政府要制定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综合保障措施,严格依据相关标准规范科学设定安全防护距离、紧急避难场所和应急救援能力布局。要高度重视周边环境与安全生产的相互影响,加快实施人口密集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场所安全搬迁工程。新建化工项目必须在化工园区或化工相对集中区建设。城乡规划和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隔离带管控,严禁在安全和卫生防护隔离地带内建设无关设施和居住建筑。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明确安全管控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三)严把工程管线设施规划设计安全关。地上、地下工程管线规划布局、设计与敷设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已纳入城乡规划的管线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完善工程管线设施建设规范,健全油气管线安全监管措施和办法,从严控制人员密集区域管线输送压力等级。鼓励按照安全、有序原则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把加强安全管控贯穿于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要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安全终身责任制和标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准入

)合理确定企业准入门槛。级政府要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产业政策和本区行业领域实际,明确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准入条件,审批部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核准。

)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从严审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储存、金属冶炼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加强对建设单位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严格督促落实新改扩建道路项目,粉尘、化工毒物危害严重项目,电力建设项目、水利建设项目等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严格审批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严格执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部门的联合审批制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不予核准。

四、强化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安全准入

)加快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对《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修正)》淘汰类工业技术与装备的产能,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或计划进行淘汰。对限制类、淘汰类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建设项目不得核准。对产能过剩行业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减量置换的原则,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综合施策,引导和推动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的矿井有序退出。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企业退出转产扶持奖励政策。

全面落实安全技术标准。严格落实相关工艺技术装备强制性安全标准。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企业等率先制定新产品、新工艺、新业态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地方、行业、企业标准。支持企业制定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职业健康标准。

)加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保障。落实重要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检测检验制度,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改造。提倡新建、改扩建、整合技改矿井采掘机械化。落实地下矿山老空区积水超前探测、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安全监测制度。加快推进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升级,新建化工企业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推动冶金企业安装煤气管道泄漏监测报警系统。在涉及铝镁等金属制品打磨抛光作业企业中推广使用湿式除尘工艺。

(十)提升交通运输安全技术标准。提高大型客车、旅游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制造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配置标准,强力推动企业采取防碰撞、防油料泄漏、玻璃自动破碎系统新技术,强化动态监控系统应用管理。

(十)强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加快更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加强对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病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

五、建立特殊场所安全管控制度

(十)科学合理控制高风险和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人员数量。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爆粉尘、涉氨制冷等高风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数量。严格执行危险工序隔离操作规定。鼓励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用,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大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加强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风险管控,依据风险等级和作业性质等,推动采取有针对性的空间物理隔离等措施,严格控制单位空间作业人员数量。

(十)严格管控人员密集场所人流密度。加强大型交通枢纽设施状态和运营状况监测,合理控制客流承载量。严格审批、管控大型群众性活动,建立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制度和人员密集型作业场所安全预警制度,加强实时监测,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建立健全人员密集场所人流应急预案和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六、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

(十)提高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条件。从文化程度、专业素质、年龄、身体状况等方面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关键岗位人员职业安全准入要求。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资质准入制度,明确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和行业禁入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督促企业严格审查外协单位从业人员安全资质。

(十)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关键岗位人员职业安全技能。督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金属冶炼、道路运输、铁路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健全关键岗位人员入职安全培训、警示教育、继续教育和考核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技能和避险、逃生自救能力。完善客货运车辆驾驶员职业要求,进一步加大客货运驾驶员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培训。

七、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力量,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安委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掌握工作落实进度,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

(十)加强改革创新。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结合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弥补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方面的短板和监管盲区。

(十)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及时清理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准入规定,及时总结实践中有益做法和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法规制度体系。

(十九)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督促检查,依法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指导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把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加强考核奖惩,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十)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和具体要求,大力宣传基层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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