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
微信公众号
微博银川
i银川
我的宁夏
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各县(市)区经发局(工信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现将《自治区经信委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宁经信函〔2017〕34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我市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的安全管控,强化隐患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督促各自备电厂企业及时报送自查情况与统计表,并组织对企业进行检查,于12月10日之前将检查情况(包括企业自查情况和信息统计表)报送市工信部门产业处。
联系人:马云翔 6888662
附件:《自治区经信委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宁经信函〔2017〕342号)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