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炼油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自治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2017年12月14日,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银川市环境保护局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炼油厂)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阶段确定的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对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院(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炼油厂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报告》进行了论证,现场提出修改意见,编制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于2018年1月5日再次提交《报告》,经过专家再次审核,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炼油厂)通过验收
1. 企业非常重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了全员培训;企业员工通过提出合理化建议等方式参与了清洁生产全过程;同时制定了任务明确,操作性强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为有效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各个阶段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
2.修改后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炼油厂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报告》内容较全面,符合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的编制要求。
3.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共筛选出清洁生产方案14项,其中无/低费方案10项;中/高费方案4项,共投入资金 15214万元。14项方案全部实施,年减少氮氧化物排放586.26t、间接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8.15t,年间接产生经济效益5068.8万元。
二、建议
1.根据专家组的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4个中/高费方案项目单体建设竣工后企业自验收报告。
2.进一步做好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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