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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2/2018-6329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18-08-02
责任部门:银川市工信局 发布日期:2018-08-02
名 称:关于转发《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遴选2018年自治区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遴选2018年自治区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经发局,银川滨河新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遴选2018年自治区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宁经信函〔2018251)转发给你们。自治区经信委要求推荐时间截止为8月7日,请各县(市)工信部门按照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并于8月6日上午下班前(逾期概不受理),将申报项目相关材料胶装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汇总报至市工信局信息化处829室。

联 系 人:李丹

联系电话:6888725

邮    箱:176031566@qq.com

  

附件: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遴选2018年自治区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宁经信函〔2018251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8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遴选2018年

自治区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五市工信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经发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号)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6〕91号)精神,加快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创新驱动我区制造业转型升级。我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遴选若干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树立典型示范,培育工业经济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试点项目的企业及其项目的创新模式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企业信息化基础较好,在互联网+制造业融合领域具有前期研发基础或技术储备、充足的研发或应用推广经费,取得明显成效。

(三)具有较强的融合创新能力,在创新模式、实施路径、应用推广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突出特色,符合未来发展方向,能够形成有效的商业模式,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

(四)试点示范项目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项目。

二、试点方向

(一)实现资源共享协同的生产组织创新。

充分发挥互联网开放、共享、高效集聚和配置资源的优势,实现企业组织管理模式的创新。利用互联网平台集聚共享市场需求、研发设计、供应商、用户、加工制造等资源,实现资源实时互动和按需配置,打造扁平化、高效协同的企业组织。重点支持供应链协同、设计协同、用户协同等新型生产组织模式试点示范。

(二)满足个性需求的制造模式创新。

充分发挥互联网广泛连接市场的作用,支持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了解用户个性需求,推动传统生产模式由大规模生产向规模化个性定制转变的制造模式创新。重点支持规模化个性定制、远程设计、创客等试点示范。

(三)支撑智能绿色的生产运营创新。

充分发挥互联网对海量工业数据等资源的集聚作用,支持企业通过大数据模型,提高用户端设备、产品的运营效率、智能决策和绿色制造水平,实现装备生产企业的服务型制造及用户企业的智能预决策。重点支持大数据分析、故障预测、能耗监控、精细管理等为代表的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

(四)提升用户体验的产品及营销模式创新。

发挥移动互联网无缝衔接用户和市场的优势,鼓励利用互联网进行产品和营销模式创新,强化用户体验,利用大数据进行消费者行为分析,了解用户需求,实现精准营销。重点支持以智能产品、产品溯源、虚拟体验、社交营销等为代表的新产品新模式。

(五)助力企业低成本运营的融资方式创新。

发挥互联网金融参与度高、协作性好、中间成本低、操作便捷的优势,支持利用互联网对工业企业生产、运营及创业资金进行高效融通和精准匹配。重点支持供应链金融、众筹孵化等网络金融服务模式创新。

(六)支撑全业务全流程互联网转型的集成创新。

发挥互联网对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持续渗透与影响作用,支持利用互联网实现企业内外全业务全流程互联互通、协作共享的平台化转型,提升生产效率和决策水平、降低成本、树立企业新优势。重点支持智能工厂、全流程交互平台等集成创新。

三、申报要求

(一)企业以自愿申报为原则,按要求认真填写《2018年自治区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试点方向的要严格按照通知中的六大方向申报。

(二)五市工信局、宁东基地经发局、开发区经发局负责通知所在区域企业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8月7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经信委产业信息化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工作程序

(一)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自治区2018年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并在自治区经信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我委将根据《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要求,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二)国家、自治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优先考虑支持。

(三)对获得自治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试点项目的企业,在申报国家相关专项时优先进行推荐。

联系人:赵  艳 ,联系电话:0951-6038452 ,邮  箱:nxjxwzy@163.com

  

附件:自治区2018年制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自治区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

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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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和项目基本信息

申报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地址

  

单位性质

□国有 □民营 □三资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及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所属行业

  

企业简介

发展历程、主营业务、市场销售等方面基本情况,不超过500字)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试点方向

  

项目起止日期

  

投资额度(万元)

  

项目简述

(对拟推荐示范项目的创新性和示范性进行简要描述,不超过500字)

申请试点示范的理由

  

      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属地工信部门

推荐意见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

(二)项目实施的创新性(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及相关知识产权)

(三)项目实施的有效性(明确的发展目标、清晰的运营思路、稳定充足的资金来源、较大的应用规模、良好的运营和效益情况)

(四)项目实施的可推广性(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推广可行性、推广范围)

三、项目实施现状

(一)项目实施主体、服务对象及适用场景

(二)项目方案及实施情况(如申报多个示范项目领域,需分领域综合描述)

四、项目实现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

项目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五、相关附件

企业专利、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填报格式说明:请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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