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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2/2019-0000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18-12-26
责任部门:银川市工信局 发布日期:2018-12-26
名 称:关于征求《银川市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升级 发展行动方案》及《银川市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方案主要任务分工台账》的函

关于征求《银川市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升级 发展行动方案》及《银川市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方案主要任务分工台账》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方案》(宁党办〔2018〕75号),加快我市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请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对拟定的《银川市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升级发展行动方案》及《银川市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方案主要任务分工台账》仔细梳理,提出修改意见,内容务必结合实际,切实可行。并于2019年1月4日16:00前将反馈意见报至市工信局,电子版请发至ycsgxj@163.com。


  

  

附件:1.银川市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升级发展行动方案

    2.银川市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方案主要任务分工台账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12月2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银川市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升级

发展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方案》(宁党办〔2018〕75号),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方位构建对标体系,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工业企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作为现阶段工业经济发展产业集群,增强创新能力,实现绿色发展,提升质量效益的主要手段贯穿到我市工业企业产业集聚、创新研发、绿色发展、质量效益、品牌创建、两化融合、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中,利用3年时间,完成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标工作。

(一)发展产业集群。到2020年,优势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巩固,在高端制造、现代纺织、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上取得成效。到2022年,全市优势产业集群能力显著增强,特色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区域产业布局更加合理。

(二)增强创新能力到2020年,规上工业实验及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重点领域和重点骨干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使用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重点产业高技术装备应用率显著提高。到2022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创新平台孵化能力显著增长,全市工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实现绿色发展。到2020年,争取建成2家左右绿色园区、10家左右绿色工厂,绿色制造体系更加完善。扣除宁东煤化工项目影响后,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能耗增量控制在170万吨标准煤以内的“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通过对节能环保设备进行补助等方式,支持绿色工厂不少于10家,调动企业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到2022年,基本形成绿色制造体系。

(四)提升质量效益。到2020年,每年遴选20个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分级管理、跟踪监测、强化服务、重点推进,确保20个重点技改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工业技改投资每年增长15%以上。到2022年,工业技改投资占比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传统行业使用新装备、新工艺、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的能力显著提高,产业结构趋于合理,质量效益大幅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工业生态基本形成。

二、实施十大行动

(一)实施工业企业对标行动

到2020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标工作,分行业引导鼓励企业对标行业先进,明确追赶企业,找差距、定目标,聚焦产品、装备、工艺、技术、管理、营销等生产经营环节,进行有针对性地改造提升。建立对标企业申报备案和综合评价机制,采取定量定性评估方式,对改造提升相应指标成效明显的对标企业,重点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要分类制定企业对标方案,健全对标跟进和支持体系,配套制定各项鼓励支持政策,动员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对标工作。对年度企业对标完成率排名前列的工业园区,积极争取自治区工业园区资金将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

(二)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行动

1.加快规上企业技术改造。到2022年,推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开展一轮技术改造。落实技术改造政策,依据《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建立全市技术改造项目库,每年滚动实施20个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分层次分别完成1亿元以上(含1亿元)、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及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工作,积极争取自治区技改贴息资金支持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不断提高绿色发展水平。落实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实施现有生产线、资源综合利用等装备技术的升级改造。依法依规运用环保、安全、节能等标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兼并重组、破产清算、“小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等方式,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到2020年建成绿色园区2个左右、绿色工厂10家左右。(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实施大企业培育行动

1.壮大工业企业规模。根据市场需求调整重点产业的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集中力量支持重点行业的优势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力争到2022年,产值过50亿元的企业达到4家、过100亿元的企业达到2家左右。(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工信局、科技局、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培育行业领军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银川三年行动计划》《银川市“科技强市”战略实施意见》,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争取国家、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专项资金,支持行业发展,支持企业实现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生产。在细分行业特别是银川市重点发展的行业,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政策支持体系。依托自主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的行业龙头企业,每年实施1项高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支持企业实现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生产。(牵头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国资委;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实施创新型企业快速增长行动

1.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增长。精准支持、精准服务、精准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以扩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规模为目标,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帮助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完善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科学设定入库条件,推动企业积极申报、认证、达标。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实现“专精特新”企业快速增长。开展新一轮“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完善发现、培育、认定、扶持、跟踪、服务机制,通过精准服务、示范引领、政策扶持,大力培育一批“生产专业化、管理精细化、产品和服务特色化、商业模式新颖化”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各(县)区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统筹推进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发展、集群发展、融合发展,带动入库企业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到2020年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家以上,到2022年力争达到500家。(牵头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实施创业创新推广行动

1.推进“双创”基地建设。加快培育建设一批“双创”基地,着力提升质量规模。整合优势资源,规范基地平台,调动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积极性,加快创业创新基地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基地提升为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创业创新基地。支持鼓励各类园区、企业、科研院所、创业投资机构,设立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和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对创建为国家和自治区示范基地的,给予1000万元和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到2020年,新增1-2个国家级、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区域或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培育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研发机构、工业园区和龙头企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强化提升创业培训、信息技术服务功能。对自治区级以上孵化器实行动态管理,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孵化器相关资格。建立企业退出机制,受孵企业5年内未达到毕业条件,且在1年延长期内仍无明显发展的予以清退。到2020年,全市建成50家以上科技孵化器和专业化众创空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实施“互联网+先进制造业”行动

加快建设和发展工业互联网,以智能化改造、绿色化升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转型、个性化定制为重点,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到2020年,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建成使用6个以上企业级、培育引进3个以上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200家以上工业企业上云、2000台以上工业设备联网。(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经合局、人才局、市大数据局等,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通信运营商

(七)实施智能制造推广应用行动

1.推广智能制造大力提升重点行业智能化水平,建成一批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到2020年,建成5个以上自治区级智能工厂、6个以上数字化车间,20个以上智能化生产线(生产单元)。(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大数据局,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推广工业机器人。着眼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装备技术水平,大力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在危险程度高的化工、民爆等行业,推进机器手臂、自动化控制设备的广泛应用。在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制造、新材料等技术密集型行业,开展工业机器人示范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八)实施工业园区整合优化行动

加快园区整合进度,深化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依法下放经济管理权限,根据事权加大政策支持,进一步激发园区发展动力和活力。按照自治区《园区鼓励类、限制类产业目录》,支持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布局的项目落地,实现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协同化发展。提高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每年支持实施一批电力、管网、仓储物流、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等低成本化改造项目。到2020年,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占比达到60%以上,过100亿元的2个;到2022年,培育产值过300亿元的园区1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等、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九)实施工业对外合作对接行动

搭建专业化交流合作平台,定期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对接会,引导企业围绕产业配套、链条衔接、产品融合,主动对接承接转移项目。支持各县(市)区、企业走出去,定期开展项目合作对接活动,实现精准招商。到2020年,力争完成对外承接产业合作交流项目投资年均增长8%以上。(牵头单位:市经合外侨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行动

建立企业人才后备库,对人才库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对标国内外先进经营理念、先进管理制度、先进营销模式,支持商会、协会、企业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活动,邀请国内外优秀企业家、经济管理专家来宁开展演讲授课、对话交流等活动,促进本地企业与国内外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实施优秀宁商培育计划,通过培训考察、进修研修、挂职锻炼等方式,分行业分领域每年对100名左右宁夏企业家进行培训。(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人才工作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开展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升级行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指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配套方案,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定期组织发改、财政、商务、科技等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加强政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自治区产业引导基金,重点向工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倾斜,扩大缺口资金补贴范围,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运用市场化手段,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银川市和各县(市)区安排相应财政资金,整合各方资源,确保“十大行动”落地实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优化发展环境。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落实“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工作流程。细化“1+N”多证联办审批新模式。发挥多评合一、多验合一、多审合一等举措助推项目审批提速。建立健全“一网一库一图一套举措一个团队”的“五个一”工作机制,补齐企业项目帮办服务短板。构建“一张网”平台架构,加快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建设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强化网络技术支撑提升政务服务体验感。深入实施《银川都市圈建设银川市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与其他区域组织合作交流机制,营造国际化、便利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引导创新链、人才链、资源链、产业链等各类发展要素向以银川为核心的都市圈集聚,逐步增强银川都市圈的聚集和辐射能力。加强企业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依法依规加大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力度。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发改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降低企业成本。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降成本政策落实,聚焦用电、融资、制度性交易等重点领域,认真学习借鉴发达省区先进经验,立足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模式、创新工作方法、创新支持方式,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修订和完善《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建立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通过电视、报刊、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召开政策宣讲会,帮助企业抢抓政策机遇。帮助企业吃透政策精神、积极为企业编制、申报项目出主意、想办法、提项目、跑立项,营造推动企业提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严格督查考核。银川市建立督查督办机制,银川市经济运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银川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行动计划落实到位。建立月调度、季督查通报、年终考核等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将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落实情况,列入银川市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加大考核赋分比重,由银川市经济运行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向银川市委组织部、考核办通报,作为享受银川市优惠政策资金和党政领导效能考核成绩的依据。(牵头单位: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考核办,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附件2:

银川市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方案主要任务分工台账

  一、总体思路

序号

主要目标及任务

推进措施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发展产业集群

到2020年,优势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巩固,在新材料、新能源、机械电子、精细化工等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上取得成效。

1.大力推动共享铸造创新中心等项目建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2.推动企业开展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提升,以智能制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3.积极引进增链补链项目,不断完善产业配套。力争到2020年,全市机械行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达到3个以上。

市工信局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1.按照银川市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加强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贺兰工业园区、永宁工业园区等重点园区配合,支持精细化工企业延长产业链,增加新产品;围绕园区主导产业,积极招商引资,推进精细化工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2.积极将精细化工纳入电力直接交易、用电补贴、新型工业化资金等优惠政策支持范围,优先支持、重点支持。

推进宁夏隆基乐叶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完善光伏制造产业链。

指导各县(市)区引导企业落实《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培育发展相关产业项目。

市发改委

到2022年,全市优势产业集群能力显著增强,特色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区域产业布局更加合理。

1.积极发挥力成电气等现有智能工厂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电工电气行业企业开展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科研能力。

2.加大首台套产品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科研创新力度,不断发展壮大。

3.鼓励支持企业相互协作,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扩大市场占有率。

市工信局

(二)增强创新能力

到2020年,规上工业实验及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重点领域和重点骨干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使用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重点产业高技术装备应用率显著提高。

1.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科技厅等部门关于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8〕6号),结合我市工业发展实际,引导全社会提高研发投入,不断弥补创新发展短板,提高创新活力。

2.发挥重大专项对研发投入的带动作用,统筹银川市重大科技、沿黄试验区、东西部合作专项资金,集中支持银川市重大科技项目,投向规上企业的研发费用不低于70%。

3.做好规上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奖励,对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收入投入比重达到3%以上的,按其新增研发投入的10%,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

市科技局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4.建成投用10个以上企业级、培育引进3个以上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千家工业企业上云、万台工业设备联网。

5.打造30个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市工信局

到2022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创新平台孵化能力显著增长,全市工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

6.配合自治区科技厅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给予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最高10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积极吸引外省高新技术企业来银设立法人企业,给予研发资金支持。

市科技局

7.完善区市县联动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工作机制,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到2022年全市“专精特新”企业数量达到400家。

8.建立国家和自治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企业“双创”平台)培育机制,搭建自治区众创空间共享平台,提升创新创业平台孵化能力,到2022年,新增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小型微型企业“双创”示范基地5家以上。

市工信局

(三)实现绿色发展

到2020年,争取建成2家左右绿色园区、10家左右绿色工厂,绿色制造体系更加完善。扣除宁东煤化工项目影响后,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能耗增量控制在170万吨标准煤以内的“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通过对节能环保设备进行补助等方式,支持绿色工厂不少于10家,调动企业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到2022年,基本形成绿色制造体系。

1.按照《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7年—2020年)的通知》(宁经信节能发〔2017〕94号)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创建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国家和自治区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示范创建工作。

2.组织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增量双控行动。

3.建立落后产能清单,实施压力传导,加强督促检查,2020年基本完成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市工信局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提升质量效益

到2020年,每年遴选2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分级管理、跟踪监测、强化服务、重点推进,确保20个重点技改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工业技改投资每年增长15%以上。到2022年,工业技改投资占比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传统行业使用新装备、新工艺、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的能力显著提高,产业结构趋于合理,质量效益大幅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工业生态基本形成。

1.建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每年遴选2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分级管理、跟踪监测、强化服务、重点推进,确保20个重点技改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工业技改投资每年增长15%以上。

2.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作用,对企业使用新装备、新工艺、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而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综合采用贴息、综合奖补、风险补偿等支持政策。

3.会同银川市统计局建立涵盖市县技术改造统计指标体系,完善技术改造监测体系。
4.完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包抓制度,建立重点项目动态监测台账,建立重点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

市工信局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实施十大行动

  

(一)实施工业企业对标行动

到2020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标工作,分行业引导鼓励企业对标行业先进,明确追赶企业,找差距、定目标,聚焦产品、装备、工艺、技术、管理、营销等生产经营环节,进行有针对性地改造提升。建立对标企业申报备案和综合评价机制,采取定量定性评估方式,对改造提升相应指标成效明显的对标企业,重点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要分类制定企业对标方案,健全对标跟进和支持体系,配套制定各项鼓励支持政策,动员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对标工作。对年度企业对标完成率排名前列的工业园区,积极争取自治区工业园区资金支持。

1.建立工业企业对标工作台账,按季度统计各县(市)区企业对标推进情况,将对标开展情况纳入银川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的效能目标考核。

2.配合自治区工信厅开展第二批工业企业行业对标指标编制工作,确定开展对标服务的第三方支撑机构,推动企业依据自治区公布的指标值,选定对标标杆企业,有针对性地改造提升。

3.依据行动方案制定对标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推进机制。指导规上工业企业开展对标工作,积极帮助企业争取自治区对标行动相关资金支持,在技术改造综合奖补切块资金使用过程中,对成效突出的企业给予一定倾斜支持。

4.结合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作,将对标行动情况纳入开发区目标管理效能考核,督促开发区每年确定一批对标企业,制定对标计划,3年内完成入园企业对标。

  

  

  

市工信局、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市直各部门

(二)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行动

  

  

  

  

  

  

  

  

加快规上企业技术改造。到2022年,推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开展一轮技术改造。

1.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业转型升级等各项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设备引进技术型人才研发新产品,积极协调推重点技改项目,组织企业申报新型工业化、贷款风险补偿等项目资金,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帮助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建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每年遴选3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分级管理、跟踪监测、强化服务、重点推进,确保30个重点技改项目顺利实施。
3.发挥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引导作用,每年3月前对接自治区工信厅,争取综合奖补资金,支持我市企业技术改造。

  

  

  

市工信局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落实技术改造政策,依据《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建立全市技术改造项目库,每年滚动实施20个左右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分层次分别完成1亿元以上(含1亿元)、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及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工作,积极争取自治区技改贴息资金支持。

4.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工业机器人应用等方面支持企业技改。

市发改委

5.引导企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2018年)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51号)开展升级改造,提高企业发展质量。

6.配合自治区工信厅每年年初和年中分别征集一批技术改造项目。7.按照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点分级推动技改项目。定期发布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先进技术目录,引导企业利用先进技术对装备工艺进行升级改造。

8.制定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项目管理办法,建立落后产能清单,实施压力传导,加强督促检查,2020年基本完成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市工信局

不断提高绿色发展水平。落实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实施现有生产线、资源综合利用等装备技术的升级改造。依法依规运用环保、安全、节能等标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兼并重组、破产清算、“小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等方式,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到2020年建成绿色园区2个左右、绿色工厂10家左右。

1.按时完成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

2.根据排查分类清单对“散乱污”企业完成整治,对于需依法依规关停取缔或整治后(关停取缔类)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对于列入整合搬迁(限期搬迁类)至合规工业园区的企业,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环保设施,开展建设项目验收;列入升级改造(停产整治类)的企业,按照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达到环保要求;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实行整体整治,制定总体整治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

3.指导各(县)区制定“小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市环保局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4.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范围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无环保设施,违法建设、违规经营,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和不在工业聚集区的“散乱”企业和涉水、涉气超标排“污”企业开展排查整治。

5.加大《宁夏回族自治区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宣传,引导重点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工厂。
6.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绿色工厂创建培育计划,组织召开绿色工厂建设交流会或现场观摩会,以点带面,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7.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自治区级绿色工厂项目,加快推进绿色工厂创建。

8.鼓励纺织企业广泛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技术,提高全产业链的绿色制造水平。坚持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五化”原则,创建纺织绿色工厂。每年推荐1至2家企业积极申报自治区绿色工厂认定。

9.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将“绿色发展”列入园区考核,突出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指标的导向作用。

市工信局

  

(三)实施大企业培育行动

  

壮大工业企业规模。根据市场需求调整重点产业的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集中力量支持重点行业的优势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力争到2022年,产值过50亿元的企业达到4家、过100亿元的企业达到2家左右。

1.建立滚动培育大企业名录库,实施动态调整、分级入库、滚动培育,自治区新型工业化、贴息担保、电力直接交易等优惠政策资金优先支持入库企业。

2.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增长和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内部重组整合,压缩管理层次,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支持自治区属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无创划转等方式进行重组整合,减少无序竞争,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市国资委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3.鼓励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凡年度设备到位投资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年度设备总投资额10%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支持企业研发首台(套),对国家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单台(套)产品或关键零部件,按照产品销售额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大企业加强工业设计,对新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国际工业设计“红点奖”、IF奖以及国内“红星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等奖项的企业,单项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力争到2022年,产值过50亿元的企业达到4家、过100亿元的企业达到5家左右、过500亿元的企业达到1家。

市工信局

培育行业领军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银川三年行动计划》《银川市“科技强市”战略实施意见》,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争取国家、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专项资金,支持行业发展,支持企业实现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生产。在细分行业特别是银川市重点发展的行业,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政策支持体系。依托自主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的行业龙头企业,每年实施1项高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支持企业实现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生产。

1.围绕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推进科技创新,依托掌握核心技术的行业龙头企业每年实施5-10个重大科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不低于300万元资金支持),进一步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带动行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地位,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2.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全市科技研发机构(即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达到200个。

3.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产业重大科技攻关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重点在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传统产业加快应用新技术、新成果。通过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每年针对行业龙头企业,遴选并支持一批创新项目。

市科技局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4.在每个行业选定3家左右企业建立细分行业领军企业动态培育库,支持这些企业做大做强、强化行业地位。

5.出台培育领军企业集群的细化意见。建立多个部门的联动机制,联动领军企业集群的培育工作。

6.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一批区域产业创新中心,导入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通过培育领军企业集群带动产业的改造升级。

市国资委

7.积极推动共享装备国家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资金支持。

市发改委

(四)实施创新型企业快速增长行动

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增长。精准支持、精准服务、精准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以扩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规模为目标,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帮助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完善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科学设定入库条件,推动企业积极申报、认证、达标。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0家以上。

1.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2.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百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千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

3.紧盯科技型企业增长和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求,聚集创新资源,以各类园区为主阵地,大力实施科技型企业“百千计划”培育工程,开展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认定工作。4.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着力打造“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金字塔型梯队培育体系,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0家以上。

市科技局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实现“专精特新”企业快速增长。开展新一轮“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完善发现、培育、认定、扶持、跟踪、服务机制,通过精准服务、示范引领、政策扶持,大力培育一批“生产专业化、管理精细化、产品和服务特色化、商业模式新颖化”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各(县)区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统筹推进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发展、集群发展、融合发展,带动入库企业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到2020年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家以上,到2022年力争达到500家。

1.制定新一轮“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

2.综合运用资金奖励、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组织参加重点展会 、发放服务补贴券、开展企业家培训等形式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按照每个企业单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总额的50%,年度扶持资金不超过2万元的原则发放“小微企业服务券”。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引导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大技改投入,组织开展技术需求与研发成果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运用先进理念和新型管理模式提升中小微企业的竞争力。

3.每年组织认定一批“专精特新”示范企业、标杆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4.强化“专精特新”企业运行监测,逐步将新入库“专精特新”企业纳入运行监测体系。

5.加强跟踪服务,畅通企业投诉服务渠道,协调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

6.积极向各中小企业宣传《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关于印发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每年推荐符合“专精特新”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参加认定工作。

7.对工业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向自治区推荐评为专精特新企业。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专精特新示范和标杆,指导企业编制申报书,帮助企业解决申报中遇到的问题,争取更多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示范和标杆企业。

8.将符合“专精特新”申报条件的企业纳入企业培育库,通过项目资金、融资支持、人才引进等方式,倾力扶持,培育壮大,带动入库。

9.引导中小企业集群化发展、融合发展,并通过柔性引进人才、加大科技投入等措施,力促企业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市工信局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10.大力实施科技型企业“百千计划”培育工程,开展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认定工作,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着力打造“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金字塔型梯队培育体系,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0家以上。

市科技局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实施创业创新推广行动

推进“双创”基地建设。加快培育建设一批“双创”基地,着力提升质量规模。整合优势资源,规范基地平台,调动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积极性,加快创业创新基地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基地提升为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创业创新基地。支持鼓励各类园区、企业、科研院所、创业投资机构,设立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和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对创建为国家和自治区示范基地的,给予1000万元和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到2020年,新增1-2个国家级、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区域或示范基地。

1.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蓬勃发展,积极协助县(市)区及企业申报国家、自治区双创示范基地;

2.协助银川经开区深化国家级创新示范基地建设;

3.推进共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铸造众包云服务平台项目、铸造3D打印技术众创成果孵化平台项目建设。

市发改委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4.制定加快推进“双创”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5.每年培育一批国家和自治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企业“双创”平台),对新认定的给予资金支持。

  

市工信局

6.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众创空间、孵化器,每年遴选认定一批服务能力强、发展前景好、受广大创业者认可的双创平台为国家、自治区级双创平台。通过相应奖补资金支持,带动双创平台发展。

7.持续引导区内双创平台,对标各层级认定标准,不断完善自身建设,成为创新创业、线上线下、孵化投资相结合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为创业者提供成本更低、要素更全、更为便利和开放的服务。

8.按照孵化器相关认定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孵化器绩效评价,对考核不合格的孵化器,及时取消相关资格。

市科技局

9.积极配合市发改委,积极参与考评认定,结合培育认定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指导全市人社部门和各县(市)区抓好“双创”基地的培育推荐工作。重点做好入园小微型企业的招聘用工、劳动事务咨询、就业创业培训等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每年培育认定自治区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1家左右,自治区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5家左右,到2020年,新增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12家左右,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小型微型企业“双创”示范基地2家左右

市人社局

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培育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研发机构、工业园区和龙头企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强化提升创业培训、信息技术服务功能。对自治区级以上孵化器实行动态管理,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孵化器相关资格。建立企业退出机制,受孵企业5年内未达到毕业条件,且在1年延长期内仍无明显发展的予以清退。到2020年,全市建成50家以上科技孵化器和专业化众创空间。

  

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创办高水平的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支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中试基地)+产业园”阶梯式的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体系。在上海、苏州、成都等东部发达地区组建飞地科研成果育成平台,主动对接科技强省(市)、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创新优势资源,实现科技成果离岸孵化、项目银川转化,搭建发达地区与银川科技企业孵化和科技成果落地“空中走廊”。

  

市科技局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实施“互联网+先进制造业”行动

加快建设和发展工业互联网,以智能化改造、绿色化升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转型、个性化定制为重点,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到2020年,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建成使用6个以上企业级、培育引进3个以上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200家以上工业企业上云、2000台以上工业设备联网。

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大力建设和发展工业互联网,以实施网络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应用创新、工业互联网安全水平提高为重点,着力推动制造业向智能化改造、绿色化升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转型、个性化定制方向发展。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经合局、市人才局、市大数据局等,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通信运营商

(七)实施智能制造推广应用行动

推广智能制造。大力提升重点行业智能化水平,建成一批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到2020年,建成5个以上自治区级智能工厂、6个以上数字化车间,20个以上智能化生产线(生产单元)。

围绕银川市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现代纺织等重点产业,加快推动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有力提升绿色制造水平,鼓励企业实施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加快高档数控机床、3D打印设备、智能传感器等智能制造装备广泛应用,实现装备和产品“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鼓励企业实施关键岗位“机器换人”,推动机器人在工业生产中集成应用;鼓励企业采用自动识别、在线监控诊断、数据挖掘等智能化技术,广泛应用制造执行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及数字化控制系统,实现对生产过程的实时感知、智能联网、质量追溯和远程诊断等;大力推动重点企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培育一批智能制造领军企业。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推广工业机器人。着眼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装备技术水平,大力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在危险程度高的化工、民爆等行业,推进机器手臂、自动化控制设备的广泛应用。在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制造、新材料等技术密集型行业,开展工业机器人示范推广应用。

1.根据行业技术发展情况,将机械手臂、自动化控制等技术纳入行业对标指标体系,引导企业对标先进,改造提升。

2.在电石等危险程度高的行业推广出炉机器人,减少或替代现场工人,研究制定推广应用措施,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出炉机器人。

3.发挥共享集团铸造数字化工厂、力成电气数字化工厂等现有智能制造项目的示范作用,引导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加大机器人应用范围和力度,开展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

4.积极宣传《宁夏回族自治区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帮助企业积极申报,争取资金支持。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八)实施工业园区整合优化行动

加快园区整合进度,深化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依法下放经济管理权限,根据事权加大政策支持,进一步激发园区发展动力和活力。按照自治区《园区鼓励类、限制类产业目录》,支持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布局的项目落地,实现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协同化发展。提高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每年支持实施一批电力、管网、仓储物流、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等低成本化改造项目。到2020年,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占比达到60%以上,过100亿元的2个;到2022年,培育产值过300亿元的园区1个以上。

1.制定《银川市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督促各地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依法下放经济管理权限。

2.指导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备案中,严格执行园区主导产业布局要求。制定《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督促各地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依法下放经济管理权限。

3.围绕10个重点开发区,持续推进低成本化改造。落实开发区目标效能考核,兑现考核奖补资金,促进开发区提质增效。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九)实施工业对外合作对接行动

搭建专业化交流合作平台,定期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对接会,引导企业围绕产业配套、链条衔接、产品融合,主动对接承接转移项目。支持各县(市、区)、企业走出去,定期开展项目合作对接活动,实现精准招商。到2020年,力争完成对外承接产业合作交流项目投资年均增长8%以上。

1.积极对接国家部委、自治区,积极搭建产业转移承接平台,定期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对接活动。

2.借助宁苏、宁浙、宁湘、宁闽等合作平台,引导我市企业积极与相关地区企业加强产业合作。

3.借助展会平台,进行专题推介,促进外省区企业到宁夏投资兴业。

4.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对接。

市经合外侨局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5.依托现有产业优势,联合专业研究机构,编制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招商引资行动计划,举办重点产业展会活动,吸引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来银实施一批产业链长、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环境友好、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

6.紧盯发达地区开发区资本流向和产业转移动态,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的合作关系;赴广州经开区、天津经开区、杭州经开区等园区开展重点产业专项招商活动,定向承接重点产业转移项目,实现园区错位发展;推动中关村科技园、苏州工业园等国家级重点园区来宁共建创新型园区、建设“飞地园区”,实现开发区协同发展。

7.强化招商引资考核督察力度,修订考核办法,逐步将开发区列入重点考核对象,更加注重招商引资质量和环境保护,综合设定“三大战略”落实情况、产业链配套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指标,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落地项目情况进行评估;拓展招商引资渠道,组织开展苏商、浙商、冀商、台商以及跨国公司宁夏行和宁商回乡创业活动。

市商务局

(十)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行动

建立企业人才后备库,对人才库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对标国内外先进经营理念、先进管理制度、先进营销模式,支持商会、协会、企业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活动,邀请国内外优秀企业家、经济管理专家来宁开展演讲授课、对话交流等活动,促进本地企业与国内外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实施优秀宁商培育计划,通过培训考察、进修研修、挂职锻炼等方式,分行业分领域每年对100名左右宁夏企业家进行培训。

1.制定企业家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针对全区具有一定影响力,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有良好业绩的非公企业核心经营管理人员,以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更新知识结构,学习管理方法,提升管理能力为目的,定期开展企业家论坛。

3.分行业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大学教授或专业领域专家来宁讲座。4.组织企业参加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两年一次),和每年一次的中博会(广州),与国内外企业互相学习,交流合作。

5.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分行业分领域对部分企业家进行培训。

6.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分行业、分领域开展精准培训。分批组织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区外著名大学进行专题学习。7.开展领军人才培训,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培训、特色培训。

市人才工作局、市人社局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园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开展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升级行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指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配套方案,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定期组织发改、财政、商务、科技等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台账,定期汇总整理政策落实情况。

2.针对整错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根据行动方案,尽快研究制定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具体实施计划和配套方案。

4.细化行业领域对标体系,积极争取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新型工业化等项目资金,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对标提升、技术改造,提升工作成效。

  

  

  

市工信局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加强政策资金支持

  

  

积极争取自治区产业引导基金,重点向工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倾斜,扩大缺口资金补贴范围,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运用市场化手段,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银川市和各县(市)区安排相应财政资金,整合各方资源,确保“十大行动”落地实施。

1.鼓励企业申报新型工业专项资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补助资金、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基础条件建设计划专项(企业技术中心)补助资金、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清算)资金(贷款贴息)、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壮大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市工信局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全力推进争项目、争资金工作。紧密对接自治区财政厅等上级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目部署,会同我市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筛选及申报工作,力争超额完成年度争项目、争资金工作计划。3.强化预算安排项目资金保障。创新工作理念,统筹兼顾,改变由过去的“被动买单”向“主动服务”方式转变,按照部门预算的安排,及时做好企业发展的各类资金核实拨付工作。

4.加强企业沟通促融资。一是加大工作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与企业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企业融资需求。二是帮助企业拓宽企业融资途径,进一步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帮助企业复产或扩大产能,开拓市场。

5.做好产业园区相关工作。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银川市工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若干政策意见》《银川市推进产业园区转型发展意见》等文件精神。

市财政局

6.发挥产业基金在产业布局上的作用,壮大基金的管理规模,引导产业基金加大对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扶持力度,加快在新产业、新业态上设立基金,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支持银川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改善我市产业结构,助力经济增长。

7.做强西部担保,进一步升级担保模式,构建核心竞争力,增强把控风险的能力,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质量,继续做好企业云服务。8.做大助企助贷基金规模,完善企业救助机制,积极帮助实体企业有效化解债务危机,防范资金链断裂风险,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9.大力推动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提升直接融资比例。积极培育在主板、新三板上市挂牌的后备企业资源,充分发挥企业上市政策奖励资金作用,提高企业上市挂牌积极性,降低企业上市挂牌成本。

市金融局

  

  

  

  

  

  

  

  

  

  

  

  

  

(三)优化发展环境

  

  

  

  

  

  

  

  

  

  

  

  

  

  

  

(四)降低企业成本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落实“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工作流程。细化“1+N”多证联办审批新模式。发挥多评合一、多验合一、多审合一等举措助推项目审批提速。建立健全“一网一库一图一套举措一个团队”的“五个一”工作机制,补齐企业项目帮办服务短板。构建“一张网”平台架构,加快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建设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强化网络技术支撑提升政务服务体验感。深入实施《银川都市圈建设银川市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与其他区域组织合作交流机制,营造国际化、便利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引导创新链、人才链、资源链、产业链等各类发展要素向以银川为核心的都市圈集聚,逐步增强银川都市圈的聚集和辐射能力。加强企业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依法依规加大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力度。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降成本政策落实,聚焦用能、融资、制度性交易等重点领域,认真学习借鉴发达省区先进经验,立足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模式、创新工作方法、创新支持方式,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修订和完善《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建立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1.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提升群众满意度”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

2.不断增强网办能力,逐步改变企业和群众到窗口办事的习惯,引导企业和群众开展网上办事,用好全程网办、代办制、快递送达等方式,稳步提高事项不见面办理率,并通过不断丰富网上办事功能,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提供咨询、预约、证照、办理等专属服务,逐步将咨询、查询等前端性服务向“掌上”服务发展,同时要加快跨地区、跨部门、跨层次、跨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实现网上全流程化审批。

3.探索建立并联审批模式,围绕企业投资项目,打破传统串联审批模式,积极探索建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模式,开展“联合审”试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评联审”,有效解决审批效率低、制约多等问题。

  

  

  

  

  

  

  

  

  

  

  

  

  

  

  

  

  

  

1.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严格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收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规范企业认证行为。

  

  

  

  

  

  

  

  

  

  

市行政审批局、、发改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降低企业税赋负担。全面推进营改增工作。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落实财产行为税减税措施。做好出口退税管理。

市税务局

3.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创新科技型企业融资方式。加大信贷资金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统筹运用政策性产业资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融工作局

4.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完善物流业扶持政策。推动取消市内高速公路收费。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

市交通局

5.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审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合理调降欠薪保障费标准。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

  

市人社局、市人才工作局、市住建局

6.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进一步降低工商业销售电价。充分利用电力市场直购电降低企业购电成本。开展逐步取消电力中间层试点。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制度。增加创新型产业用房供应

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五)加强政策宣传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通过电视、报刊、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召开政策宣讲会,帮助企业抢抓政策机遇。帮助企业吃透政策精神、积极为企业编制、申报项目出主意、想办法、提项目、跑立项,营造推动企业提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浓厚氛围。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区、市、金凤区委会议精神,聚焦创新、聚力发展,建立明晰的政企关系,着力为企业做好定点服务、保姆式服务。在政策引导上下功夫,当好政策的“执行者”。深入企业,切实将自治区降成本30条、银川市工业“19条”、创新驱动“30条”政策,宣传到企业中,发挥出政策的支撑作用。

2.加大政策宣贯力度。通过政策汇编、微信群、QQ群、网站、公众号等途径,扩大宣传范围和覆盖面,召开政策宣讲会,帮助企业抢抓政策机遇。帮助企业吃透政策精神、掌握企业情况的基础上,积极为企业编制、申报项目出主意、想办法、提项目、跑立项。

市工信局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严格督查考核

银川市建立督查督办机制,银川市经济运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银川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行动计划落实到位。建立月调度、季督查通报、年终考核等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将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落实情况,列入银川市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加大考核赋分比重,由银川市经济运行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向银川市委组织部、考核办通报,作为享受银川市优惠政策资金和党政领导效能考核成绩的依据。

1.会同银川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2.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政府效能目标考核评先评优及自治区新型工业化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市委组织部,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考核办

3.会同银川市考核办、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考核。

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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