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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2/2019-0006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19-05-14
责任部门:银川市工信局 发布日期:2019-05-14
名 称:关于开展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监督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监督企业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各项节能措施,市工信局拟对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政府部门(单位)行政职权事中事后监管清单的决定》。

二、监督检查范围

2017-2018年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工业项目建设单位。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建设方案中节能要求落实情况。项目建设方案中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路线、工序(系统)用能工艺、用能设备选型、辅助和附属生产设施等,是否严格按照能评要求设计并实施,是否满足节能相关标准、规范等。

(二)节能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已通过审查的能评文件中各项节能技术措施是否完全采用,各项节能技术措施是否按照能评要求的深度实施等。

(三)节能管理措施落实情况。项目能源管理机制是否健全;节能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是否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等。

(四)能效水平落实情况。在建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主要工序(装置)单耗的预测数据;竣工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主要工序(装置)单耗的验收(考核)数据;投产运营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主要工序(装置)单耗的统计(运行)数据,是否满足国家或行业能效标准,是否达到能评所提要求等。

(五)设备能效落实情况。项目通用设备能效水平是否满足一级能效要求;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是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是否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等。

(六)能源消费总量落实情况。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及对所在地能源供应影响是否满足能评所提要求等。

四、监督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项目抽选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2017-2018年度已审查或备案的能评项目中,随机抽查一定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检查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

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各级节能监察机构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多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促进能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二)落实廉政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廉政要求,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始终做到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形象。

联 系 人:马乾  王苗

联系电话: 0951-6888684   18909506244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5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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