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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2/2019-0008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19-06-27
责任部门: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19-06-27
名 称: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报送《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函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报送《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函

市民委:

根据《银川市深化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任务分工方案》(银民创建领发[2019]1号)文件精神,为夯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基础,全面推进银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制订本实施方案,先随文呈上

  

附件: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银川市深化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任务分工方案》(银民创建领发[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市工信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团结聚力比贡献,齐心协力促发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民族工业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银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工作,实施企业民族团结互助共赢工程,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各族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为工信事业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全市民族工作整体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

1.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融入进来,组织企业深入学习《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载体,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责任领导:赵锐、牛海龙

责任科室:经济运行协调科、中小企业促进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2.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局党组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同时纳入干部教育全过程,持续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活动,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在党员领导干部中的知晓率达到100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

    责任领导:徐克军

    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3.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企业党建及文化建设全过程,引导各族员工牢固树立维护民族团结、推动和谐发展的思想意识。

    责任领导:徐克军

    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1.把维护民族团结纳入“劳模”、“最美银川人”等各类先进典型的评选条件之一。深入挖掘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背后的故事,举办民族团结进步事迹报告会等活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重视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及善做民族工作的各族干部。

  责任领导:牛海龙、徐克军

    责任科室:工会、组织人事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2.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围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所面临的新问题,以“银川营商环境五大表率工程”为主线,以“稳增长、稳投资、稳降耗、优环境”抓手,着力解决工业经济发展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法治讲座等形式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企业员工了解和掌握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开辟专栏,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

    责任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科室:“稳增长、稳投资、稳降耗、优环境”领导小组五个工作组

完成时限:11月底

(三)深入开展民族宗教事务依法治理行动

1.认真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学习宣传和“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托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进入辖区工业企业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倡导企业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展板、标语等方式,围绕宪法,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责任领导:徐克军、赵锐

责任科室:办公室、经济运行协调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2.鼓励支持各工业企业高质量建设法治文化基地,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衔接、相协调、相促进。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通过不同艺术形式,积极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各工业企业要积极参加银川市组织的各类法治宣传活动;积极申报全国、自治区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传递正能量。

  责任领导:赵锐

    责任科室:经济运行协调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3.把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民族团结创建中,利用机关门户网站、企业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及时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举措及取得的成效,及时转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态信息、新闻报道,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宣传口号。安排系统企业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张贴宣传画、电子屏宣传等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直观、形象的宣传教育。引导凡设有LED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的企业增设扫黑除恶相关内容,持续滚动进行宣传;在部分企业电梯轿厢电子屏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短片。

  责任领导:徐克军

    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一、二支部

    完成时限:12月底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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