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02/2019-0009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19-07-10
责任部门: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19-07-10
名 称:关于印发2019年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市核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 账款专项小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9年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市核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 账款专项小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

2019年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将于7月中旬开展,为切实做好国务院大督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各项工作,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9年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银川市核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10日


核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专项小组工作方案

  

  2019年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将于7月中下旬开展,切实做好国务院大督查各项工作,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自治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核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工作组

组    长:     市工信局局长

副 组 长:牛海龙   市工信局副局长

    成    员: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供热物业管理办公室、市路灯管理处、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市住房保障中心)、市公安局(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市公安局兴庆分局、市公安局金凤分局、市公安局西夏分局、银川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市人社局(市就业创业局)、市卫健委(市第二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市林业局(市绿化养护管理站、银川市唐徕公司、览山公园、贺兰山滚钟口管理处、市绿化一处、市中山公园、市森林公园、银川市海宝公司)、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市政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民政局、市土地储备局、市代建局、贺兰山岩画管理处、西夏陵区管理处、银川市银西生态防护林管理处、机关服务中心,滨河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

联络员:吴婕    联系电话:6888507,13995371632

        王苗    联系电话: 6888135,18709600313

职  责:

(1)协助国务院督查组督查我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落实情况。工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抓好清欠工作。财政局对政府部门清欠工作台账进行梳理核实,防止出现少报、多报、漏报等情况,查明欠款形成原因,制订欠款清偿方案和清偿计划,稳妥有序推进清欠工作,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国资委要对市属国有企业清欠工作台账进行梳理核实,防止出现少报、多报、漏报等情况,查明欠款形成原因,制订欠款清偿方案和清偿计划,同时加强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带头认真清欠,将应付未付账款限时清零。滨河新区管委会、住建局、公安局、林业局、交通局、水务局、市政管理局、代建局、综合执法局、土地储备局、贺兰山岩画管理处、西夏陵区管理处、银西生态防护管理处等部门要对本单位拖欠台帐数据进行梳理核实,做好迎检工作。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清欠台帐进行梳理核实,防止出现少报、多报、漏报等情况,查明欠款形成原因,制订欠款清偿方案和清偿计划,稳妥有序推进清欠工作,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

  (2)牵头负责与督查组提前对接联系,草拟日程安排,经总协调人审核后执行;做好工作组召开的座谈会、谈话会等会务工作;安排专门人员陪同实地督查、核查。

二、梳理相关政策、措施文件

负责人:牛海龙

协调人:吴婕  王苗  周建军

时间节点:7月12日

收集落实国务院相关(即该组承担的相应工作)工作,银川市出台的相关文件政策,按照规范装档成册。

三、开展工作自查

负责人:牛海龙

协调人:吴婕  王苗  周建军

时间节点:7月12日

(1)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供热物业管理办公室、市路灯管理处、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市住房保障中心)、市公安局(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市公安局兴庆分局、市公安局金凤分局、市公安局西夏分局、银川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市人社局(市就业创业局)、市卫健委(市第二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市林业局(市绿化养护管理站、银川市唐徕公司、览山公园、贺兰山滚钟口管理处、市绿化一处、市中山公园、市森林公园、银川市海宝公司)、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市政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民政局、市土地储备局、市代建局、贺兰山岩画管理处、西夏陵区管理处、银川市银西生态防护林管理处、机关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滨河新区管委会要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4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19】4号)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报专项领导小组(结构: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2)召开专项会议,对相关单位的自查报告进行审定。

四、准备亮点工作

负责人:牛海龙

协调人:吴婕  王苗  周建军

时间节点:7月12日

召开专项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本次督查可供实地查看的亮点,并准备简介资料。

五、提交经验材料

负责人:牛海龙

协调人:吴婕  王苗  周建军

时间节点:7月19日

召开专项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本次督查可供推荐的典型经验做法,1500字以内。

六、工作要求

(一)牵头部门要及时与自治区相关厅局搞好对接,保持上下联系,及时请示相关工作,如有最新信息及要求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

(二)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专项组牵头部门开展工作,认真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参与自查报告的起草工作,不得推诿、懈怠。一是制定具体方案;二是高标准整理好各种资料;三是精准找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亮点和措施;四是各部门要搞好自查,形成报告和经验材料,于7月11日16时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促进科。(邮箱:348362653@qq.com或腾讯通:王苗)

(三)各项工作明确的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本项工作的专责,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本项工作在第六次国务院大督查中经得起检验,不给全市工作抹黑。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