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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2/2019-0012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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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16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
名 称: | 关于开展《自治区关于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 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主要任务分工台账》 落实情况自查总结的通知 |
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市金融局、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委人才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按照《自治区促进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落实<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主要任务分工台账的通知》(宁民中组发〔2019〕2号)相关要求,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照《关于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主要任务分工台账》中我市任务及自治区各部门的具体内容和责任分工,认真梳理总结本部门2019年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研究提出2020年贯彻落实计划,形成自查总结材料,于12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银川市工信局。
联 系 人:雍艳惠 0951-6888725
电子邮箱:yczxk6888507@163.com
附件:《关于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主要任务分工台账》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主要任务分工台账
工作方面 | 政策内容 | 具体任务 | 责任单位 |
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 (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标投标等方面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充足市场空间。不断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 | 1.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标投标等方面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充足市场空间。 | 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别落实 |
2.不断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 |
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 ||
(二)主动服务中小企业。进一步深化对中小企业的“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企业注册登记、注销更加便利化。推进环评制度改革,落实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主动服务企业,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要“一企一策”给予帮助。 |
3.进一步深化对中小企业的“放管服”改革。 | 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落实 | |
4.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企业注册登记、注销更加便利化。 | 市场监管厅 | ||
5.推进环评制度改革,落实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 | 生态环境厅 | ||
6.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 市场监管厅牵头,自治区相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分别落实 | ||
7.主动服务企业,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要“一企一策”给予帮助。 | 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 ||
(三)实行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寓监管于服务之中。避免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和金融机构去杠杆中对中小企业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置措施。深入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坚决保护企业及其出资人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小企业财产及其合法收益。严格禁止各种刁难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问责追责。 | 8.创新监管方式,寓监管于服务之中。避免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和金融机构去杠杆中对中小企业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置措施。 | 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宁夏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 |
9.深入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 市场监管厅 | ||
10.依法保护企业及其出资人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小企业财产及其合法收益。 | 公安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厅 | ||
11.严格禁止各种刁难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问责追责。 | 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分别落实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