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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2/2020-0001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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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0-02-29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20-02-29 |
名 称: |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第一批) 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园区、各企业:
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宁工信技改发【2020】12号),现开展2020年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第一批)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请各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2020年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非节能减排类)申请表》或《2020年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节能减排类)申请表》,并根据通知要求编制申请报告(附件1),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申请材料电子版报送所在地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
(二)各地初审推荐。县(区)级工业主管部门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及时通知、组织本辖区内企业填报项目,严格履行初审责任,要按照《自治区工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和申报条件,对项目核准、备案等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企业是否正常经营、项目是否开工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推荐项目尽可能实地查验,确保项目和上报资料真实可靠。
(三)各地务必于3月10日前,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到银川市工信局产业科统一汇总,上报材料包括项目推荐正式文件及汇总表、企业申请报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 丹 6888662
李海洋 6888042
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2.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2018年)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51号)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