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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0-0019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20-03-31
责任部门: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0-03-31
名 称: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兑现2019年工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奖励政策的通知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兑现2019年工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奖励政策的通知

县(市)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我市工业经济造成的影响,帮助企业增强信心,全力支持工业企业保经营、稳增长、促发展,在前期〔2019〕240号征集的基础上,现就兑现我市工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奖励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兑现政策内容

(一)政策依据

  《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政策意见》(银党发〔201860号)

(二)兑现内容

1.第1条“支持企业提高技改投入”。  

支持企业提高技改投入。对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凡年度设备到位投资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年度设备总投资额10%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责任处室:产业发展规划科

联系人:李丹   6888662

2.2条“支持企业对标达标”

力争3年内完成规上工业行业对标升级,对自治区认定达到国内行业标杆企业水平的,按照自治区奖励资金的50%配套奖励。

责任处室:产业发展规划科

联系人:李海洋   6888042

3.3条“支持企业节能环保技改”

对企业应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设备、装置、材料以及方法等实现节能量达到500吨标准煤以上的,按每吨标准煤200元的标准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处室:中小企业服务科

联系人:马乾   6888684

   4.14条“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对被评为国家、自治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示范试点项目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被评为国家制造业“双创”试点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被评为国家级制造业“双创”平台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责任处室:产业发展规划科

    联系人:李丹   6888662

5.第15条支持信息产业发展。

对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领域,获得国家级试点示范或“双创”平台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责任处室:产业发展规划科

    联系人:李丹   6888662

  6.第16条“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对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管理、增材制造等技术和装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促进制造工艺的仿真优化、数字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的,每年评审认定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按照硬件设备和软件总投入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  

  7.17条“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创建

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对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园区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工厂的,分别奖励50万元、25万元;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设计产品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责任处室:中小企业服务科

  联系人:马乾   6888684

8.19条“淘汰落后产能”。

对列入银川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且按期完成主体设备拆除任务的工业项目,按淘汰项目的上年度产品价格×产能量×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处室:中小企业服务科

  联系人:马乾   6888684

9.兑现第21条“支持企业提高投资强度”。

对新建、续建的工业固定资产项目,凡年度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投资额0.5%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责任处室:产业发展规划科

    联系人:李丹   6888662

  10.兑现第23条“支持特色产业项目建设”。

对新建、续建的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纺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项目,凡年度工业固投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投资额1%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投资较大、且能填补银川市产业空白的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责任处室:产业发展规划科

联系人:李丹   6888662

二、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园区工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征集工作,加强对企业填报的项目数据进行审核,确保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数据、企业效益等内容的真实性。请于202043日前,将正式推荐意见纸质版材料一式份,另附电子版报送至邮箱ycgxj6888672@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工业技术改造、节能环保技改、固定资产投资、特色产业项目必须为2019年在库项目,企业上报材料数据期限为2019年1-12月

  (三)所申报的企业或项目将作为此次政策兑现的审核依据。对于第1条、第3条、第21条、第23条政策,按照同一家企业同一项目政策兑现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每个企业只能申报其中一项,请各企业谨慎选报。

  

附件:

1.2019年工业扶持奖励政策项目汇总表.wps

2.支持企业节能环保技改项目汇总表.wps

3.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创建项目汇总表.wps

4.支持企业清洁循环发展项目汇总表.wps

6.2019年银川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特色产业项目项目申报汇总表.wps

5.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汇总表.wps

7.2019年银川市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汇总表.wps

8.2019年银川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及特色产业项目扶持资金申报表.wps

9.  2019年银川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申请表.wps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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