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02/2020-0002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20-04-01
责任部门: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0-04-01
名 称: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银川市首届“凤城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银川市首届“凤城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市国资委、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

为进一步推进银川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银川产业转型发展,根据《关于做好银川市凤城系列人才评选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川市“凤城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评选方案》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银川市首届凤城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奖励优秀、示范引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会议审定等程序进行,将选拔范围、条件、评选过程向社会公布,加强对选拔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


推选工作公平、择优、覆盖广泛、特色鲜明。

二、评选范围、数量和方式

凤城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从2020年开始评选,2年评选一次,每批次评选名额为10人。评选范围为在银川市行政区划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优秀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负责人,其中一定名额可以从中央驻银及区属企业选拔。每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

三、评选条件

(一)企业家推荐人选年龄原则上不应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企业家要德才兼备。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公众形象;坚持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在行业中有较高的声望;坚持以人为本,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回报社会,在社会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公认度、社会信用度和美誉度。 

    (三)企业家所在的企业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内被认定为自治区或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自治区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2.近三年内被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获得国际工业设计“红点奖”、“IF设计奖(IF design Award)”以及国内“红星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等奖项的企业;

    3.近三年内获得宁夏名牌产品或被认定为国家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

4.近三年内获得中国质量奖和自治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

5.被评选为国家、自治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

6.安置就业达200人以上,且职工参保率达95%以上的企业;

7.相当于上述成绩的企业。

(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违规经营、无违法违纪现象;企业环境考核达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较好,近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无劳资冲突事件;企业和企业家信用良好,无失信行为。

(五)在企业担任高层领导职务连续3年以上,申报当年仍在岗

四、评选程序

银川市凤城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方式,各县(市)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本辖区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国有企业中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可直接报市国资委,中央驻银及区属企业中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工信局。

(一)推荐申报(3月30日-4月10日)。通过个人自主申报、企业推荐的方式进行,将《银川市“凤城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推荐人选申报表》(附件1)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各县(市)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市国资委。

(二)资格初审(4月13日-4月24日)。各县(市)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市国资委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名额,进行筛选审核,汇总后将推荐人选材料至市工信由市工信局统一受理进行

(三)专家评审(4月26日-5月9日)。市工信局组织行业协会和有关部门等各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已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推荐15名候选人

(四)会议研究(5月11日-5月19日)。工信局党组会议对拟定名单进行审议,研究确定初步候选人名单

(五)征求意见(5月20日-5月29日)。由市工信局征求纪委监委、公安、税务、卫生健康、环保、社保、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意见,同时通过银川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信用核查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六)市工信局提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6月1日-6月24日)。

(七)社会公示(6月28日-7月24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人选后,通过媒体、网站、公众平台等渠道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应实名提供书面材料,经调查核实后,异议成立的,取消评选资格。

(八)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7月27日-8月7日)。由市委人才工作局将评选人员名单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九)表彰奖励(8月10日-8月31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由银川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进行表彰,授予“凤城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发放奖励资金。

五、报送材料

申请“凤城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报送材料包括:

1.银川市“凤城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推荐人选申报表;

2.企业相关认定证明材料;

3.企业无群体上访情况和劳资纠纷情况证明材料。

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园区要高度重视,按照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的工作要求,广泛发动,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及时做好推荐工作切实把业绩成果突出,社会贡献大,业内认可的人选推荐上来。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并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予以倾斜。

(二)各县(市)区、园区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核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按时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纸质汇总后报市工信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凡申报材料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三)申报所需表格请登录“银川人才云”(http://www.ycrcy.gov.cn)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http://gxj.yinchuan.gov.cn)下载。申报人员和所属单位在填写纸制材料的同时应登陆“银川人才云”平台完成注册,完善相关信息,为今后网上申报奠定基础。

    联系人:马  静  6888673

    邮  箱:303963367@qq.com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822室

附件1:凤城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推荐人选申报表.wps     

                    附件2:2020年银川市凤城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wps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