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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2/2020-0003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20-05-08
责任部门: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0-05-08
名 称: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银川市“十四五”新基建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银川市“十四五”新基建
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

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各园区:

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自治区“十四五”新基建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与国家、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的对接、融合,积极抢抓国家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机遇。现将“十四五”新基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谋划重点方向

(一)5G基建方面。重点包括5G基站建设,基于工业领域的行业应用系统相结合的5G示范网络5G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

(二)大数据中心方面。重点包括数据中心建设、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行业和企业在我区设立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引入行业和企业灾备数据打造工业IDC高地项目。

(三)人工智能方面。重点包括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算力支撑、测试验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人工智能核心软硬件研发制造,基于制造业的人工智能应用项目。

(四)工业互联网方面。重点包括改造升级工业互联网内外网络、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核心能力、深化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工业互联网安全、5G+工业互联网项目。

(五)智能化改造方面。

1.类别及标准

(1)数字化装备普及项目。制造业企业使用数字化装备开展智能化改造,满足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数字化装备普及项目:

    一是制造业企业使用机器人、数控机床、增材制造、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仓储与物流等智能制造装备、先进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生产线开展智能化改造,或利用智能化技术改造非数字化装备,部署在线监控(检测)和连线控制系统,推进生产设备、制造单元的系统集成和互联互通;

二是项目的设备(含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软件和云服务的投资不低于100 万元;

三是项目建成后取得明显效果。

(2)信息管理系统集成应用项目。制造业企业建设应用研发设计、工艺仿真、数据采集分析、企业资源计划(ERP)、制造执行(MES)、供应链管理(SC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仓储物流管理(WMS)等信息系统,构建车间级和工厂级工业通信网,并开展各信息系统与生产设备的互联互通和系统间的集成应用,满足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信息管理系统集成应用项目:

一是应用一种及以上信息管理系统,或应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开展信息系统与生产设备的互联互通和系统间的集成应用;

二是项目的软件购买、信息服务、相关硬件设备和云服务的投资不低于50 万元;

三是项目建成后取得明显效果。

(3)“上云上平台”项目。制造业企业应用公有云、私有云或混合云平台服务,开展“上云上平台”,满足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上云上平台”项目:

一是企业应用公有云、私有云或混合云实现资源上云、管理上云、业务上云、设备上云、数据上云或整体云化;

二是大型企业自建私有云或应用混合云平台服务的,云服务租用费用、平台建设费用和相关硬件设备的投资不低于100 万元;中小型企业应用公共云平台服务的,平台应用服务费用、应用开发费用和相关硬件投资不低于20 万元;

三是项目建成后取得明显效果。

(4)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制造业企业通过实施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满足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

一是制造业企业推动上下游产品开发、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制造服务等不同环节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或工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实现基于云的设计、供应、制造和服务环节并行组织和协同优化,开展网络协同制造;或通过建设用户个性化需求信息平台和各层级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实现从研发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物流配送到售后服务的大规模个性化订单柔性制造,开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或通过建设产品标准化信息采集与控制、自动诊断、基于专家系统的故障预测和故障索引的管理平台,实现产品远程无人操控、工作环境预警、运行状态监测、故障诊断与自修复、产品优化等在线支持,开展远程运维服务;

二是项目的设备(含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软件和云服务的投资不低于100 万元;

    三是项目建成后取得明显效果。

二、相关要求

(一)项目实施主体为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企业和科研院所等。

(二)储备项目是指在“十四五”(2021-2025)期间实施的各类新建、续建、技术改造项目等。

(三)各工信主管部门以市、区域为单位,同一类项目需整合打包后报送。

(四)已报银川市发改委的5G、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项目可重复申报。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项目建成后取得明显效果是指至少取得以下成效之一:生产效率提高,能源利用率提高,产品不良品率下降,运营成本下降,产品研制周期缩短,装备数控化率提高。

(二)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智能制造标杆项目、互联网+制造业融合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项目均属于智能化改造项目。

(三)智能化改造项目投资不包括为实施智能化改造所必须需的土建及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投资,企业基础网络建设和改造属投资范畴。

四、报送程序

请各地主管部门按项目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企业如实填报“十四五”新基建储备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1),筛选审核后,5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十四五”新基建储备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十四五”新基建储备项目基本情况表报送银川市工信局产业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gxj6888672@163.com

联系人:李丹  0951-6888662

                    

附件1:银川市“十四五”新基建储备项目基本情况表.wps

附件2:银川市“十四五”新基建储备项目汇总表.wps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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