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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0-0040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20-07-01
责任部门: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0-07-01
名 称: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各科室:
  按照市委“制度建设年”工作方案,结合市委第十轮巡察第七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结合目前我市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我局已对《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新一轮重新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陈景国  

    电  话:6888680

  


  

附件:1.《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银川市工业系统X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20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0〕55号)精神,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通知》(银政发〔2011〕155号)精神,结合我市机构改革有关部门职能调整的相关要求,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主管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履行全市机械、冶金、有色、石化、建材、医药等工业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经济管理部门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三)组织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时,将安全设施投入一并纳入技术改造项目概算,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参加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四)组织全市工业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各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考核范围包括消防安全等各类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过程,强化责任落实。
  第五条  考核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由运行科牵头,产业科、园区科、中小科参加负责组织实施;各业务科室负责考核日常工作。由局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各业务科室组成考核工作组,实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第六条  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参照本办法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据本办法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依据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经局党组办公会研究后实施。
  第八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重点工业企业每年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责任书》(附件2)。
  第九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包括以下方面:
  (一)健全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和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严格工作考核,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二)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配合执法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处置,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落实和保障监管经费、装备,创新监管机制,提高配合执法效能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
  (四)加强安全预防。建立和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实施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五)强化基础建设。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科技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筑牢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础。
  (六)防范遏制事故。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进一步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七)完成自治区、银川市下达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第十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逐项扣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为:

一、事故控制指标(15分)

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各企业全年不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的各类安全事故;不发生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二、目标任务(85分)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相应的办事机构、人员和必需的经费;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以文字材料为依据)。(15分)

(二)安全生产第一、二责任人每月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至2次,每季度主持安全专项检查不得少于2次(检查有记录,对查到的问题有整改措施,有回头检查记录)。(10分)

(三)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报送率100%,验收合格率100%。(10分)

(四)严格区域内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特种设备受检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5分)

(五)发生事故不瞒报、不谎报,凡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市工信局;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5分)

(六)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5分)

(七)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演练。(5分)

(八)认真贯彻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加大各类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按活动时限要求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上报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的统计表,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安全知识培训和各种安全会议。(10分)

(九)按时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5分)

(十)积极开展冬春火灾防治和电器火灾防范等工作,消防制度健全,有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并有演练记录,消防设备、设施齐全,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及火灾隐患整改记录。(15分)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
  得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
  得分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
  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 在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安全生产工作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自治区安委会、市安委会表彰的和中央、自治区、市领导批示表扬的,由考核工作组提出建议,经考核组认定,分别给予加分。(正式文件或媒体印证资料)
  第十三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重特大事故防控情况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按不合格评定。安全生产生工作受到批评、违反事故报告处理规定、重大隐患整治不到位、未完成重点工作任务、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超标的,由考核工作组提出建议,经局党组认定,给予累计扣分。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经考核组审定、报局党组会同意后,由局办公室向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通报。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干部政绩、项目资金安排、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将抄送属地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安委会。
  第十五条 年度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由市局进行通报表扬,责任人和有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纳入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目标考核预算。
  第十六条  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责令其在考核结果通报后1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向所属地政府、安委会书面报告,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提拔晋升。
  对连续2年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由市工信局在全市工业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其主要负责人向市工信局、市安委会作出安全生产专题述职。
  第十七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或谎报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考核扣分、责令整改、通报批评、降低考核等次等惩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年度综合考核组、市工信局运行科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银川市工业系统XXX年度安全生产

  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及《银川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文件规定,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四级全覆盖”、“五落实五到位”责任体系,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安全银川”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全年全市(县)工业企业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转发有关文件,并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2.按照《银川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要求,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按时完成各级政府、安委会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并有具体的安排部署和检查记录。
  3.要认真落实“四级全覆盖”,辖区所有企业要全面落实“五落实五到位”的责任;要强化对一线管理人员和操作者的监督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生产的责任和措施要求落实到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和一线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操作者层面。
  (二)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检查。
  1.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并严格实施。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2.以“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部门领导每月下基层一线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1次,重点工业(领域)监管部门每月不少于2次。
  3.加强对民爆、化工等重点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及节假日、“两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防止和避免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保障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各级监督、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适应工作需求,工作职责明确。
  2.有必需的工作经费和设备、设施。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能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相关设备等。
  3.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
  4.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坚持动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通过政府购买专家服务等方式,重点排查企业的安全隐患,并实行台账式信息化动态管理。充分运用全市隐患排查治理系统排查治理隐患,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业企业、消防重点防控工业企业,以及其他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人员密集工业企业100%纳入系统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上传报备率和企业隐患排查标准清单上传报备率达到100%,其他工业企业逐步纳入系统管理;纳入系统管理的单位每月在系统内上报一次事故隐患,重大隐患随时录入;主管部门每月至少督办一次,系统内向本级安办报送督办情况。
  5.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6.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以上标准,淘汰落后工艺、设备,逐步实现本质安全。已经达标的要持续改进,上档升级,并保持动态达标。
  7.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及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审查。凡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入使用,审查率要达到100%,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全力提升安全生产基础条件。
  8.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督促企业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让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规范人的安全行为。
  (四)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和查处结果。
  1.事故发生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信息,不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报表要准确、及时,条、块上报数据要一致。
  2.事故发生后,有关领导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做好事故救援、维稳和善后处理工作,防止引发不稳定因素和次生事故;事故调查报告要准确、清楚,事故责任划分恰当,并按规定的时限进行上报或批复结案,年度法定时限内事故结案率为100%。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员工自我防范和自救能力。
  1.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效果明显。在市、县(市)区主流媒体上开设安全生产宣传窗口,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及逃生自救能力。切实抓好企业基层一线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新员工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将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一线操作者、管理者层面。
  2.要切实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放在工业企业一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悬挂安全横幅、张贴标语、宣传画、制作宣传墙报、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对工业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防范和自救能力。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还要按照属地党委、政府及市安委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完成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三、考核办法
  上述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监督实施,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进行考核。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考核单位:                  签字代表:

责任单位:                  签字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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