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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45Y/2022-0004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22-02-16
责任部门: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2-02-16
名 称: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工业“小升规”后备企业培育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工业“小升规”后备企业培育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

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全区工业“小升规”后备企业培育方案>的通知》(宁工信函〔20221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银川市工业“小升规”后备企业培育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雍晓龙 0951-6888135

邮 箱:yczxk6888507@163.com


附件:1.银川市工业“小升规”后备企业培育方案

          2.银川市工业“小升规”后备企业培育情况汇总表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2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银川市工业“小升规”后备企业培育方案


根据《自治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宁民中组发〔20213号)、《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839号)精神,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小微工业企业升规入统积极性,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持续提升全市小微工业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通过积极培育一批工业“小升规”企业,切实提高全市工业经济总量。依据全区培育指标,紧盯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总体安排部署及市“两会”确定的发展目标任务,2022年力争全市工业“小升规”后备培育企业230家,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0家。

二、培育范围

(一)基础条件

1.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

2.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尚未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系统的工业企业;

3.当年有望投产达效升规的在建工业企业;

4.近两年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库、经培育扶持有望推动再次入规的企业。

(二)其他条件

已被认定为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后备培育库企业的小微工业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成长性较好的小微工业企业,将所有尚未纳入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培育的企业,全部纳入工业“小升规”后备企业培育库进行培育。

三、培育措施

(一)着力建库培育。按照培育范围,各县(市)区、园区继续在辖区内现有规模以下小微工业企业中,摸排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创新能力强、成长性较好,经培育扶持有望“升规”的小微工业企业,将企业信息以“一月一报”形式按时上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根据各县(市)区、园区报送情况,建立全市工业“小升规”后备企业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

(二)落实奖励政策。对工业“小升规”培育库中首次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填报“一套表”的培育企业,按照自治区奖励政策兑现奖励资金。依据《银川市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创新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的意见》(银党发〔20212号),对工业企业产值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给予资金奖励。

(三)加强金融支持。推荐工业“小升规”培育库中升规入统企业享受政策性转贷、工业知助贷、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融资担保降费补贴支持、融资租赁直租补贴、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等优惠政策,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指导服务。协同自治区专家服务团及优质服务机构,为有意愿的“小升规”企业提供科技创新、节能环保、品牌设计、质量管理、投资营销、政策宣贯等“把脉问诊”活动,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各县(市)区、园区建立“小升规”后备企业包抓服务机制,适时进行走访调研、指导企业规范管理、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及早升规。

(五)支持转型升级。开展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选定优秀服务商及服务机构,对年度升规入统工业企业实施次年度免费智能诊断服务,并为企业出具智能诊断评估报告,助力企业提升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加快转型升级。

(六)加强平台服务。依托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68平台),及时向工业“小升规”后备培育库企业推送产品需求、投资融资、人员招聘、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服务信息,帮助企业拓宽市场、畅通销路、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七)提升配套能力。“小升规”培育企业主导产品和技术在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能够为龙头企业及产业链提供配套服务的,择优推荐申报认定自治区“专精特新”后备培育库企业及中小企业,并享受专精特新培育奖励政策。

(八)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制定出台的各项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政策措施,加大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宣贯力度,不得强制小微企业提供赞助或有偿服务等,切实保障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园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协同配合,协调本地统计部门,采取拉网式摸排方式,尽快对辖区内规下小微工业企业、已认定的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后备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将符合培育条件的企业全部纳入后备库进行培育,确保完成全年培育目标任务。

(二)强化动态管理。各县(市)区、园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对连续2年内不能“升规入统”的企业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至市工信局,由市工信局在全市工业“小升规”后备培育库内进行调整更新后报自治区工信厅。

(三)推动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园区要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紧盯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强化项目服务,推动建设项目尽快投产达效,争取建成一个,培育一个,审批一个,入规一个。

(四)加强运行监测。各县(市)区、园区要随时了解掌握企业指标变化情况,确保运行监测支撑服务平台企业信息及时更新填报。对达到入规标准的培育企业,各县(市)区、园区要指导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要求,提供相应申报材料,及时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确保应统尽统。

(五)按时上报情况。除经开区经发局单独报送以外,其余各园区由所在县(市)区统筹,以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为报送主体,务必于每月10日前(首次报送时间为3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信息(见附件2)报送市工信局,并纳入后备库进行培育;于每季度末(首次报送时间为331日),报送后备企业培育进展情况(培育具体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措施),并附具体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附件2


银川市工业“小升规”后备企业培育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所在县(市)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从业人数(人)

所属行业

主要产品

2021年营业收入
(万元)

2022年预计营业收入
(万元)

预计升规入统时间

是否已升规入统及时间

备注

1














2














3
























































合计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主管领导:              联系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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