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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45Y/2023-0009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23-06-20
责任部门: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3-06-21
名 称: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转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的通知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转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各园区工业主管部门: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广泛组织本地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企业进行申报。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

    1.相关表格。申报主体认真填报《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表》,并加盖推荐部门印章,A4纸,一式三份(附电子版)。

    2.佐证材料。申报主体软硬件佐证材料(按图书样式装订成册)等。坚持“谁受理、谁签字、谁负责”,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由申报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有关要求

1.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用A4纸黑白打印(复印),佐证材料要确保详实具体,按照图书样式简单简洁装订成册。

2.所有申报材料(包括相关材料、照片、音像资料等)属于涉密范围的,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保密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进行申报。

3.请各县(市)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统一将企业申报材料于7月14日前,按照有关要求,报送至市工信局产业科(823室),并将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cgxjcyk2023@163.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张苗苗     联系方式:6888042

  

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自治区

“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

      2.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表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0日

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自治区“卓越 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ofd

附件2: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表.wps

附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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