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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2/2017-28584 发布日期:2017-09-21
发布机构: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工信局
名 称:银川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示

银川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示

  银川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示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银川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成立于1999年8月,是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银政发(1999)86号]文件,经银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宗旨是为银川市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非融资担保、咨询服务。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经济金融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为服务宗旨,本着“聚焦主业、增强实力、创新机制、规范经营”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担保中心经营的是信用,控制的是风险,承担的是责任。深知风险防范是赖以生存的前提条件,面对不断凸显的风险因素,为从制度上管控风险,中心在部门分设的基础上对项目咨询受理、初审、调研、评审、放款、保后等全流程梳理,起草完成了《银川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贷款担保业务实施细则》,及相配套的一系列材料,如:《委托担保申请所需资料清单》、《委托担保申请书》、《申请贷款担保项目初审意见表》、《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项目调查评审报告》、《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项目风险分析报告》、《风险控制部稽核意见书》、《抵质押物收妥通知书》等。为进一步扩大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围绕“普惠金融、服务小微”的宗旨,我中心创新了一系列担保品种,大力助推小微、三农企业发展。一是与市科技局、科协合作,支持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引进创新项目、传统业务改造项目等,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为与自治区非公局按比例出资、由建行发放贷款,共同开展“助保贷”业务,解决企业自身抵质押物不足而无法获得贷款的问题。

  2、单位内部构成情况。

  2016年单位内设5个部门,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担保部、风险控制部、法务部。

  3、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及当年变动原因。

  2016年事业编制3人,年末实有在岗人员28人。比上年增加5人。因扩大业务新增聘用人员。本年无新增人员编制。

  (二)决算编报构成

  本单位全套由:报表封面、财决01表、财决01-1表、财决02表、财决03、04、05表、财决05-1、05-2表、财决06表、06-1表、财决07表、财决08表、08-1、08-2表、财决12表、财决附01表、03表、04表、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其他收入明细情况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表、财政拨款结转余情况表、部门量化评价表23张报表及上报文档构成。(公示内容为8张表)

  二、银川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三、银川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3671.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38.60万元,其他收入532.82万元。2016年支出2519.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357.27万元。其中项目结转24.3万元,基本支出结转3332.96万元。

  2、2016年收入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3671.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38.6万元,其他收入532.82万元。2015年收入7535.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849.25万元,利息收入686.47万元。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3710.65万元,原因是2015年市财政拨款增加了4000万元的财保贷资金,利息收入较上年减少153.65万元。

  3、2016年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251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3.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21.52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000万元;2015年支出4649.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6.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6.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15.63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411万元;较上年相比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77.31,原因是新增5名职工;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804.29万元,原因是上年核销坏账;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是财政为扶持担保中心而拨付的担保基金和业务补助资金。

  4、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3138.6万元,其中拨付担保基金500万元,经费2138.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51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3.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21.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6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000万元;

  5、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51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3.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21.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6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411万元。

  6、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3.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21.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6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411万元。

  7、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不存在因公出国情况,未产生该项费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零,人数为零。与2015年一样不存在因公出国情况,为产生该项费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零,人数为零

  2016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实有车辆2辆,一辆在编,另一辆为抵债资产,公务车用车运行维护费4.38万元,其中燃油费3.05万元,车辆保险及维修费1.33万元。较2015年增加1.8万元,增加原因是2016年农业项目较多,多分布在永宁、贺兰、灵武、西夏区等偏远农村,增加了燃油费、过路费的支出。

  2016年公务招待费0.8万元,较2015年减少0.3万元。累计6批次,约70余人。公务接待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8、2016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2016年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1)2016年基本公用支出经费203.96万元,其中10万(搬迁地址产生的相关费用)、提取工会经费5.5万元、采暖费7.7万元、交通费5.7万元、物业费4.1万元、业务费87.2万元(诉讼费公告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公务招待费0.8万元、购置办公设备1.56万元、支付相关税金48.36万元、差旅费培训费9.2万元、广告宣传费3.21万元、其他费用18万元(设计费)。

  (2)根据市采购办相关规定,银川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16、2015年度各类业务支出中均未达到需政府采购的支出标准,不涉及该项支出,故无增减变化。

  (3)2016年银川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现有2辆公务用车。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对预算管理工作十分重视,每年下半年各部门开始着手开展明年支出预算,根据决算报表对各部门所做预算进行对比分析,找出超预算支出问题,予以分析说明,确保预算的准确性。

  四、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银川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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