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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2/2018-63281 发布日期:2018-08-07
发布机构: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工信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杨伟宁、张韧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西部最具影响力的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的提案收悉,感谢委员对全市工业园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由市工信局主办,科技局协办。在接到委员的提案后,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节能中心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8月7日约见了委员,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情况

2017年,税务部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文件规定,为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6户企业办理退税840.8万元,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

本着增值税链条征税的原则,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从固定经营的纳税人中购进的原料,应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发票作为成本列支凭证;直接从自然人收购的原料,可以开具收购发票作为成本列支凭证,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制服收购货款,为加强对废旧物资经营者的税收管理,对于企业从废旧物资经营则手中购进的原料,收购企业应当取得废旧物资经营者开具的发票作为成本列支凭证,若取得废旧物资经营者开具的发票却有困难的,应为其代征税款后,方可开具收购发票作为成本列支凭证。对地方留成部分在进行退税的建议,由于国家、省级税务机关未出台相关政策,建议可以利用我区民族区域自治的优势,争取自治区政府出台民族自治地方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的减征或者免征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二、再生资源科技人才对接情况

2017年,市科技部门组织上海交通大学、中科院过程所有关专家分别与灵武市再生资源园区进行对接,进过深入调研和协商,中国科学院过程研究所与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达成如下协议:一是积极推动园区走绿色、高端发展之路。中科院过程所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帮助园区进行循环化利用改造,并协助园区申报国家级示范园区。二是深度挖掘产品价值。中科院过程所将为报废汽车、电瓶、电子废弃物等金属再生资源提供金属分离和贵重金属提取技术支持,根据市场需求深度挖掘现有产品内在价值,使产品多样化、精细化,不断延长产品产业链。三是积极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以科技创新驱动和人才智力引进为指导,结合园区及企业发展的需求,大力推动中科院过程所在示范园区的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将中科院科技资源延伸至生产一线,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

下一步,鼓励支持现有企业坚持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提升产业,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让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变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促进循环经济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宁夏灵恒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建设,对再制造方面的材料、装备及工艺三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加强与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所、安徽工程大学、安徽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学术等科研院所的联合共建,使之成为西部一流的再制造全产业链研发中心,为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持。

三、企业金融服务情况

为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支持高新科创产业,有效扶持科技企业、创新型企业成长壮大。我市先后设立银川市科技创新发展投资基金、银川市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等,进一步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助推创新型企业快速成长。银川市助企助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成立以来,以专业化、规范化、高效化的服务向中小企业提供低至年化利率10%的短期周转贷款,截至目前,助贷基金已累计为105户企业提供175笔助贷服务,累计助贷规模达54.42亿元,为企业节约助贷成本13541万元。西部(银川)担保有限公司围绕差异化、精准化、系统化的风险防控不断创新升级经营和服务模式,通过综合金融服务和长期、精准辅导,,真正实现赋能式增长。截至2018年6月30日,累计担保金额256.05亿元(194笔,民营企业占比92.76%);平均担保费率为1.04%,远低于全国和全区平均水平2.4%,有效地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今后,将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实体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提高实体企业贷款比重和中长期贷款比例。鼓励证券、保险资金对接支持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继续做大助企助贷基金规模,完善企业救助机制,积极帮助实体企业有效化解债务危机,防范资金链断裂风险,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四、支持园区发展政策情况

(一)推进园区整合,促进产业转型发展。一是印发了《关于成立银川市产业园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银党办综〔2018〕57号),成立了已市委副书记,市长杨玉经为组长的银川市产业园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二是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市产业园区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银党办〔2018〕59号),推进园区整合及产业定位,重点布局主导产业,建立园区扶持产业目录和限制目录,加快清退低端产业。其中明确了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区整合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重点发展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及再制造,着力打造宁夏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产业转型升级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区”。三是印发了《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工业园区管理运行暂行办法〉〈银川市2018年产业园区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党办〔2018〕61号),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管理,促使产业园区形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生产配套、产业集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环境友好的产业集中区。

(二)加强政策扶持,激发创新驱动活力。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为公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银党发〔2013〕53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和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银政发〔2014〕33号)以及《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工程扶持政策》的通知》(银党发〔2015〕27号)。通过各项扶持政策的实施,促进企业扩大规模、加速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提升企业科技实力。2016年,银川市奖励和兑现工业经济发展资金6000多万元,百余户企业获得奖励资金。

近期,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工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政策意见》(银党办〔2018〕60号),从创新突破、“三品”建设、智能发展、绿色发展、做大做强、技术改造等方面支持企业发展,鼓励新业态、新产业发展,激发工业园区创新驱动发展活力,增强企业内生发展动力,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规范产业定位,推进绿色集约发展。一是成立了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生态环保治理及产业规范化发展领导小组,建立了《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生态环保治理及产业规范化发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度》,明确了决策领导、会议制度、沟通协调及报告等各项制度。二是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目前,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完成并上报自治区发改委等待评审,基本确定园区功能分区,明确示范园产业定位。同时,拟定了《《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示范区产业规范化管理办法》、《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示范区产业准入条件及负面清单》等8个纲领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园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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