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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3/2016-02451 发布日期:2016-04-25
发布机构: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国资委
名 称:银川市国资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银川市国资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银川市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 基本情况

1)本单位基本情况

我委为行政单位,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等。单位内设综合处(监察室)、改革发展与产权管理处、考核评价与监事会工作处。单位核定编制18人,实有13人,其中正处级1人、副处级2人,副调研员1人、正科级7人、副科级1人、科员1人。我委参改人员共13人,其中正处级1人、副处级2人,副调研员1人、正科级7人、副科级1人、科员1人。为顺利推进我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成立车改领导小组:组长邵红蕾,成员张世生,李婧,联系人李婧,联系电话6889249

2)参改人员情况

我单位参改人员共13人,其中正处级1人、副处级2人,副调研员1人、正科级7人、副科级1人、科员1人。

3)现有公务用车情况

我委现有公务用车2辆(宁A10416,尼桑牌小轿车,此车已列为黄标车。宁A32560,奥迪牌小轿车,此车能正常运行);

4)我委司勤人员2名,为借调人员,已返回原单位。

二、公务用车保留/移交情况

我单位无保留车辆,2辆公务用车(宁A10416、宁A32560)已全部移交给市机管局统一封存,不再保留公务用车。

三、司勤人员保留及安置情况

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及《银川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分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本人同意对司勤人员做返回原单位处理,安置方式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务交通补贴统筹

此次车改,我单位有参改人员13人,其中县处级正职1人,县处级副职3人,乡科级正职7人,乡科级副职1人,科员1人,总补贴11010/月。经研究决定,全额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实施公务交通补贴统筹。

五、方案实施进度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相关文件的通知》(银党办[2016]46号)及《关于报送银川市级机关参改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银车改办[2016]11号)等文件精神,我委严格按照上述文件所要求的期限,如期完成本单位车改方案的编制及宣传学习、车辆封存及移交工作,确保我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在全市车改工作总体要求时间内,顺利圆满完成。

 

 

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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