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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3/2017-00818 发布日期:2017-02-07
发布机构: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国资委
名 称:银川市国资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银川市国资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银川市国资委单位概况 

  (一)单位(部门)职能。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 

  2)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3)强化对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和单位领导人进行考核任免,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5)按照有关规定向出资企业派出监事,负责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监事会的管理工作。 

  6)承担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7)开展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监督规范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和指导所出资企业的内部审计。 

  8)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银川市国资委内设机构3个。一是综合处(监察室),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管理、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党建扶贫、政务公开、纪检监察、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二是改革发展与产权管理处,负责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三是考核评价与监事会工作处,负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和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三)人员情况 

  2016年末共有财政供养人数17人,比上年减少3人;其中在职人员17人,比上年减少3人,其原因是在职人员工作调动;行政人员16人,比上年增加2人,其原因是工作调动;事业编制0人;编内聘用临时工1人。公益性岗位3人。退休人员3人。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根据本单位业务开展情况,2017年度预算支出为22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178.6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49.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13.0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6.25万元(一般公用支出13万元,交通费0万元,工会经费1.1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22万元,福利费0.04万元,退休人员0万元,其他0.8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为44万元。  

   2017年预算总收入222.61万元,与上一年度预算总收入相比,减少了 45.48万元,减少率为17%2017年度预算总支出222.61万元,与上一年度预算总支出相比,减少2.48万元,减少率为0.1%  

  “三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3万元,其中: 

  暂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减变动; 

 无车辆购置计划,车辆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车辆维护运行费预算4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减变动; 

  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没有增减变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3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9.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03万元;公用经费21.49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根据市采购办相关规定,银川市国资委2016年度各类业务支出中均未达到需政府采购的支出标准,不涉及该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预算公开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因本单位不涉及该项业务,本表无数据。 

  五、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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