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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3/2016-01177 发布日期:2021-12-03
发布机构: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国资委
名 称: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规范简称:国资委

单位性质:市政府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处级             

主要负责人:邵中宏

办公电话:0951-6889258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6,事业单位1个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二、职能配置及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银川市机构改革方案》(宁党办〔2019〕1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国资委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按市属国有企业分级动态管理要求,配合做好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任免、考核相关工作,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六)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七)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承办市国资金融党工委的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策宣传、信息安全、资产管理、效能建设、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配合做好所监管企业境外突发事件和危机处理工作。综合归口指导监督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二)监督科。负责监管企业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情况及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资委重大决策、重点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和共性问题专项核查等职责。

(三)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建科)。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和推进监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按市属国有企业分级动态管理清单,负责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市委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有关工作。负责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免、选聘、考核、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监管企业人才工作。协调监管企业工青妇等工作。指导监管企业统战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四)产权管理科。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负责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承担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监管企业的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监督和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办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执行有关工作。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

(五)改革规划科。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资产监管重大问题的研究工作。指导监管企业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和董事会建设工作。拟订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审核工作。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审核监管企业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监督企业重大投资。指导所监管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及境外投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推动监管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承担银川市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考核评价科。承办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综合研究全市国有经济和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担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监管企业风险管控。督促报告企业重要经营事项和重大风险。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国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和运行等工作。健全企业国内对标、行业对标体系,分类完善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调控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提出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激励办法和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规范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和联系监管企业做好维护稳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

国资委行政编制 16名。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名;正科级领导职数 6 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3 名。事业编制6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本规定解释工作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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