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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3/2017-48661 发布日期:2017-06-15
发布机构: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国资委
名 称:关于报送2017年度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值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7年度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值的通知

市相关企业: 

  根据《银川市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银党办[2017]34号)规定,现就申报2017年度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起,银川市国有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按照《银川市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趋势,对2017年度“可用资本总额”和“净利润总额”进行测算申报。 

  二、各企业申报考核指标值要以上年度经审计后的财务决算报表数据为依据,认真分析实际情况,真实核定本年度“可用资本总额”。对于认定为“不可用资本”的项目必须提供合理的证明资料,并编制详细的申报说明。 

  三、各企业报送的考核材料(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值和文字说明材料)一式两份2017年6月30日前,市国资监管机构监管的企业直接报送市国资委,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将所属企业审核汇总后报银川市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审定工作小组办公室。 

  设立监事会和委派财务总监的企业还需一并提交监事会和财务总监对考核目标值的书面审核意见。 

    

            

    

    

                            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6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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