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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3/2017-48681 | 发布日期: | 2017-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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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国资委 |
名 称: | 关于同意银川市机动车辆安全检测中心灵武检测站新建业务办公房的批复 |
银川市机动车辆安全检测中心: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检测中心灵武站新建业务办公房的请示》(银机安检〔2017〕31号)收悉。随着检测中心灵武站业务量的不断增加,为保障稳定经营,支持国家对机动车辆检测审验环境要求的规范化、配套化,同意你单位在现有场地内搭建彩钢板房屋950㎡,用于业务办公、职工食堂,场地硬化1900㎡,用于驻车试验坡道测试、制动性能试验车道及办理业务停车使用。该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照程序进行招投标,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此复。
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