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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3/2018-17305 发布日期:2018-04-17
发布机构: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国资委
名 称:关于免去梁楠同志职务的通知

关于免去梁楠同志职务的通知

银川鸣翠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梁楠同志辞职的请示》(银鸣司发〔2018〕27号)收悉。经市国资委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梁楠同志银川鸣翠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意梁楠同志辞职申请。 

  请你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章程》办理相关手续。 

    

    

               中共银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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