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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3/2018-0612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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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8-02-12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环保局 | 发布日期: | 2018-02-12 |
名 称: |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 |
银川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岁末年初,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全市空气质量保持较好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根据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切实减轻空气污染,积极营造绿色、文明、安全的节日氛围。
二、加强工业企业监管
要加强对节日期间正常生产企业的检查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停产、节后复产的企业严把复产验收关,严格执行复产报告制度,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要有序安排工业企业复产,不得集中安排企业大面积复产。加强对复产企业的监管,复产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市环境监察支队、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加大节日期间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
三、强化燃煤污染治理
要严管燃煤锅炉的排放,严密监控在线数据,对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锅炉房,要增加抽测频次,对烟气超标排放的,要全部立案调查。要严控燃煤质量,继续加大燃煤煤质抽检力度,清理不达标燃煤,对使用劣质散煤的城中村、城边村及餐饮行业进行置换或改用清洁能源。
四、严格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加强巡查管理,严查违规行为,要加大在禁燃区、禁放单位周边的巡查巡视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严格燃放管理。要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后产生的烟尘防控工作,配置降尘设备、充实防控力量,针对市辖区环城高速路以外的集中燃放区,要加大喷雾降尘力度和清扫保洁频次,持续开展“拉网式”清理可燃物行动,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理、随时清运。
五、深化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治理
针对节后部门建筑单位陆续申请施工的情况,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审批程序,加大巡查力度,对施工过程中未落实扬尘防控措施的,要立即责令其停工整改。继续对重点区域的主干道路、居民区、单位、背街小巷等区域全面推行楼顶、道路湿法清扫,科学安排喷雾车进行喷雾降尘。
银川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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