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13/2018-2163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8-05-09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环保局 | 发布日期: | 2018-05-09 |
名 称: | 关于转发《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银川市南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的决定》的通知 |
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基层各单位:
《关于调整银川市南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的决定》已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