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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20-0034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19-12-23
责任部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12-23
名 称: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的报告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的报告

中共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关于报送2019年法制建设推进情况的通知》(银法办发〔2019〕18号)文件要求,我局立足工作实际,逐条对照《银川市2019年依法治市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评情况

2019年我局进一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学法用法、落实普法责任,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较好。对照考评细则,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自评得分95分。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是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对我局

权利责任清单进行梳理,及时结合法律法规的修订对权责清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参加市司法局权责清单数据汇总协调会,落实汇总权责清单。

二是全员学法考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局系统全体在编人员参加2019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将各基层单位(科室)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分值权重。同时,将年度学法成绩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通过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鼓励大家边学边练、边学边考。局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通过信息宣传、组织督查、定期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局系统网络学法工作的督查,督促学员抓紧学习,积极参加法律知识竞赛及年度考试。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及时通报,推动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化、信息化、制度化,努力提高公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为实现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网上衔接”,形成统一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行政执法工作与检察监督工作相衔接的实施办法》,建立了由主管领导负责、职能部门管理、专人具体操作的工作制度,配合市检察院建立了市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电子信息工作平台,安装了信息填报专用系统并保持系统连通、正常运行。派员参加银川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岗前业务培训,按照有关要求将移送案件报送至共享平台,做到“专机专用、专人负责、密钥保存完好”, 建立起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智能互动的信息共享机制,集咨询、监督、预警等功能为一体,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三位一体,确保案件移送高效畅通。

(三)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对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我局坚定不移、全面有效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银川市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出台《2019年度银川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2019年度银川市生态立市战略实施方案》等顶层方案,针对每一个专项工作,出台了企业深度治理、“散乱污”长效整治等13个配套政策文件,有力推动生态环保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此外,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企业绿色发展。一是深化环评审批改革。配合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做好项目环评审批前的现场勘验、环评执行标准确认及污染物总量核定等工作,提出优化布局、控制规模、保护生态环境功能等环境治理要求。二是审批改备案,切实为企业减负。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制度。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审批和生态环境监管衔接机制,安排专人定期登录“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接收新增建设项目,确保项目审批后及时进入监管流程。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和执法,严肃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行为。四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处罚。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适用法律关,定期与法律顾问一起研究分析案件,重大案件经集体研究决定,形成了“严、细、准、全、清、快”的案件审核要求,对一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形成证据链的案件坚决退回补充,宁愿不处罚,也不降低标准处罚。为使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更加严谨规范,以“制度”促规范,用“图文”代程序,先后制定了“环境监察执法流程”“环境行政处罚流程”及“环境违法行为与法律适用指南”等图文图表,将枯燥繁多的法律条款变为工作挂图,便于掌握、易于运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加强行政执法证管理,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组织对所有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进行审查、统计,对退休、调入执法岗位的人员及时进行证件清理、补证,确保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执法。加强生态环境法制培训,提升行政处罚规范化水平。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核心,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环境安全保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局组织开展4期生态环境执法业务培训和1次集中考试,参加人员覆盖200余人次。培训主要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新法新规、环境行政处罚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提高执法案卷质量等内容进行。通过培训,有针对性的指出和解决目前环境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补齐执法工作短板,切实提高整个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系统营造“学业务技能、当岗位标兵、打好攻坚战”的浓厚氛围。

三是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12人次,检查各类污染源5646家次,下达正式处罚决定132份,罚款金额共计1735.9692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件,罚款金额525万元,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3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件,查封、扣押案件2件,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有力震慑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企业主动治污、主动守法意识明显提高。

严格执法监管。为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加大铁腕治污力度,新配备便携式移动执法箱16套(含便携式计算机、扫描仪、打印机、录音笔等),手持移动执法终端33只,进一步强化了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银川环保网站、微博、微信、银川日报、银川晚报、银川电视台等平台全面公开政务信息、环境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确保公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针对公众投诉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联合有关企业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为进一步提高环保系统政务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拓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渠道,自我局微信公众号开通以来,积极探索利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截至11月30日,微信公众号发布次数221次,发布篇数702篇。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行政长官出庭应诉率100%。做好复议和应诉准备工作,明确各个环节的流程和时限,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保证及时答辩,今年我局行政处罚复议案件1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均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

二是强化措施,畅通渠道,认真办理信访投诉案件。2019年1-11月,我局5条投诉渠道共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7660件,办结率100%。

(七)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严格落实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学法用法制度,以周例会的形式学习《宪法修正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新法新规,建立行政处罚案件集体会商制度,通过召开案件审查委员会会议,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废水超标排放等案件集体会商决定。以上率下,带动全系统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建立并有效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增强法制宣传效果。为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宣传工作,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环境法治意识,我局通过主流媒体公开曝光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件,梳理汇总“2019年银川市十大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报送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共2批次11件。其中,某公司废气在线监测数据超标,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我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作出罚款28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单位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积极整改,采取废气治理措施,并依法履行处罚决定,足额缴纳罚款。通过以案释法,促进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切实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八)加强领导组织保障。

组织领导机构健全,为顺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为切实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我局已成立了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责制,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各科室及基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提供了有力保障。

贯彻执行《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中。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银川市环保局贯彻落实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银川市环保局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评价标准》,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了贯彻落实举措,为我局顺利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

(九)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各支部专题学习内容,层层学、反复学,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强化党员干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识。局党组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并对应知应会知识进行专题考试,进一步增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周密安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制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工作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着落。

(三)加强宣传,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紧密结合环保宣传和执法检查,进社区、走街道、下企业,主动深入群众、厂矿企业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融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环保教育纪念品等形式营造宣传氛围。

(四)结合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查。结合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监测样本采集、污染源在线设备核对校验等职能工作,扎实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的“黑、恶、乱”。尤其是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暴力抗法、拒不接受环境监察、阻碍环境执法检查、屡查屡犯等行为,加强与市公安局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的联系,加大处置力度。

三、创新经验及做法

(一)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开展业务竞赛比武。

创新生态环境法制宣传形式,以分组讨论和绘制执法“思维导图”相结合的形式,考察环境执法人员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等配套办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市环境监察支队、三区两县一市大队共7支代表队约60名执法人员参加比赛。各支参赛队随机抽取一个配套办法,对其适用范围、实施程序、实际运用等进行小组讨论,现场绘制执法“思维导图”,并选取一名代表上台展示作品,其他参赛人员和评委现场投票。新竞赛形式将理论学习和业务研讨融合起来,通过知识回顾、分组讨论、团队建设、集体创作等考评模式,引导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正确运用理论知识,让执法人员在学习中思考,在研讨中提高,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宁夏日报、宁夏新消息报还对竞赛比武进行报道,9月2日,生态环境部执法专刊刊载我市环境执法创新工作经验并在全国推广。

(二)完善执法法律文书,进一步优化办案流程。

从执法工作实际出发,制定《环境行政执法协助调查通知书》《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权利义务告知书》、《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意见单》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查现场检查记录单》等执法表单,进一步完善环境执法程序,优化办案流程。此外,在法制工作中,积极对接法律顾问,对案情疑难复杂、罚款数额较大、适用新《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被申请复议等重大案件由法律顾问对案卷进行法律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法律意见开展下一步工作。通过执法规范化措施,进一步完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审理、告知、决定、执行等执法程序和监督机制,规范了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审签、送达等环节,从执法入口、出口和重要过程环节严格把关,突出对环境行政处罚全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审查,让执法人员更加明晰自己的权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是普法与执法相结合,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我局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为契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围绕中心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环境执法全过程中,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我局还安排专人负责对“12345”智慧银川网络平台的来电投诉、微博、微信、来信、来访、政民互动投诉件分类梳理,时刻关注信访投诉的舆论动态,在受理、查处信访过程中适时讲法说理,提高市民和被投诉对象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有效提升信访投诉件办理水平。

(四)深入推进“生态立区与法同行”主题实践宣传活动。

我局立足银川市生态立市战略等重点工作,聚焦环保突出问题,集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以“5·22”生物多样性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性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策划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环境宣传信息,不断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绿色生活理念。二是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银川日报》公布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在《银川晚报》公布银川市环境质量状况,充分保障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知情权,倒逼辖区政府树立“竞争”意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三是不断扩大生态环境工作“银川声音”影响力。积极组织各新闻媒体记者对我局开展的重点生态环境工作进行宣传,在《宁夏日报》《银川日报》《银川晚报》《新消息报》等报纸刊发各类消息200余篇,其中6月4日在《宁夏日报》刊发的反映银川市生态环境治理成果的专版新闻,受到公众热烈反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适应。部分执法人员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企业生产工艺、环境风险点不熟悉,执法时找不到问题、找不准问题、缺乏执法现场敏锐性,执法质量有待提升。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不够多样。宣传大多采用标语、宣传册的形式,方式过于单一,覆盖面还不够广泛。宣传内容更多是按照区、市要求按部就班进行,创新性不足,与生态环境工作结合还不够深入。

针对存在的不足和短板,下一步,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提升: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继续加强对聘用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其执法行为,所有聘用人员只允许协助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

二是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完善并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认真参加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完善干部学法制度。

三是拓宽普法宣传平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优势,不断创新普法节目、专栏、频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注重依托环保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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