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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7463F/2022-0007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22-03-16
责任部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3-16
名 称: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净化银川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净化银川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净化银川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环境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2316日 



关于进一步净化银川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环境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银川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环境,提高公务员考录质量,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公平、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和谐,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净化银川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银组通2022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掌握各考点周边环境状况底数,对标对表制定有效举措,严格查处考点及周边噪音、烟尘等环境污染行为,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前依法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清理整顿考点及周边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标准。提高政治站位,将政治标准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工作开展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公务员录用考试考点周边突出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考试环境。

坚持服务大局以推进净化公务员录用考试环境工作为抓手,切实履行“五个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全面落实“严细深实勤俭廉+块”的工作作风,维护社会和谐。

坚持分类施策针对公务员录用考试考点周边环境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实行精准打击,尽可能将问题处置在萌芽状态。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2316日前完成)。根据方案任务分工,切实查找出公务员录用考试考点周边噪音、烟尘污染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任务目标、完成时限以及具体责任人。并将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二)安排部署阶段(2022318日前完成)。组织有关单位学习方案精神,分析研判公务员录用考试考点周边环境隐患、存在问题等,统一部署、协同作战处置噪音扰民、烟尘污染等行为。

(三)清理整顿阶段(公务录用考试前完成)。加强考点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工作。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面试前及期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清理考点周边环境,营造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净化公务员录用考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华峰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  虎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张海轩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嵇宏伟 兴庆大队大队长

吴  昊 金凤大队大队长

王彩茹 西夏大队大队长

刘建武 永宁大队大队长

马维新 贺兰大队大队长

吴学智 灵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职责:安排部署银川市净化公务员录用考试环境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协调推进整治考点及周边噪音、烟尘等环境污染行为;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净化公务员录用考试环境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海轩担任,主要负责承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主要任务分工

(一)公务员录用考试前,加大巡查和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对发现的噪音、烟尘超标等违法行为,采取高限处罚、媒体曝光等措施予以严惩。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责 任 人:嵇宏伟、吴昊、王彩茹、刘建武、马维新、吴学智

(二)公务员录用考试期间,重点查处考点及周边各类噪音、烟尘污染源,禁止昼间、夜间噪声超标和扰民的作业以及经营活动,确保各考点周围环境静,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责 任 人:嵇宏伟、吴昊、王彩茹、刘建武、马维新、吴学智

(三)公务员录用考试期间,对考点200米范围内产生噪音及烟尘污染的各类污染源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坚决制止噪声扰民行为和烟尘污染现象。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责 任 人:嵇宏伟、吴昊、王彩茹、刘建武、马维新、吴学智

、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检查,安排专人对考场周围进行巡查,及时排除影响考场环境的各类噪声干扰。对违反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者,要从严处理。

(二)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的通知,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噪声污染问题。

(三)净化银川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环境期间,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将对各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检查到位、整治到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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