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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9-00011 发布日期:2019-02-15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银川市本级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部门预算

银川市本级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部门预算

附件1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始建于1977年,是国家二级监测站,全国113个重点城市监测站之一,也是国家重点城市监测网站及环境质量监测网站成员。我站承担着银川市三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两县(永宁县、贺兰县)一市(灵武市)工业企业、78.4公里黄河流域、430平方公里水域监测工作,按照要求和职责对银川市空气、水、陆域范围内环境质量进行例行监测、环境应急监测和污染源的监督监测。

我站内设办公室、综合技术室、水质监测室、大气监测室、验收质控室、空气自动监测室、共六个科室。每年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组织完成银川市各类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环境统计、调查、评估、规划等工作。

2、机构情况。

2018年末单位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技术术室、水质监测室、大气监测室、验收质控室、空气自动监测室。

  1.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年末共有财政供养人员42,2018年退休3人、离职1人、新招录4人。人数未变化。事业编制数51人,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部门预算包括:银川市环境监测站本级预算。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33.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3.1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3.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33.16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6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65.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94万元。

二、关于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5.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765.16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62.14万元,增长8.85 %

人员经费678.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9.83万元、津贴补贴144.14万元、奖金13.32、住房公积金39.52万元、购房补贴12.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0.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3.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25.38万元、财政补助医疗保险25.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万元;

公用经费86.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5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0.69万元、差旅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3.65万元、福利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68万元。其中: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2019年预算为26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据减少647.36万元,主要用于:1、环保车辆运行经费20万元;2、标准物质及质控样的购买10万元;3、银川市重点污染源监测运行经费30万元;4、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运行经费3万元;5、银川市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经费22万元;6、功能区噪声监测费3万元;7、河长制河湖水质监测工作经费30万元8、大气运行监测经费50万元;9、超级站运行维护费用100万元。

三、关于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8年减少2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两年均未有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两年均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车运维费的开支;公务接待费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计划用于日常工作中的公务活动。

四、关于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收入总预算1033.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3.16万元;支出总预算1033.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33.16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033.16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 %;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 %;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0万元,占0 %;事业支出1033.16万元,占1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投资支出0万元,占0 %;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0万元,占0 %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银川市环境监测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银川市环境监测站政府采购预算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银川市环境监测站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281.69平方米,价值123.96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5辆,价值445.24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70.86万元;其他资产价值6635.2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281.69平方米,价值123.96万元;土地    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5辆,价值445.24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70.86万元;其他资产价值6635.2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绩效开展工作计划

我单位将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填报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时效指标、项目效果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19年公开绩效目标的项目概述

1、功能区噪声监测费

为进一步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控制各类噪声排放对城市区域环境影响,加强对银川市各区域的噪声进行监测及管理。我站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各类监测数据监测,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1. 银川市河湖水质监测工作经费

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生态安全创新制度战略部署,也是实现银川市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举措。按照《银川市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市范围内地表水新增监测断面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还将加密对河流湖泊的监督性监测。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2019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2、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3、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4、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5、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6、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7、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8、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9、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0、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1、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12、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3、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4、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6、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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